民權路三段某百貨賣場人員稱物品遭竊,計有多項物品遭竊損失2400多元,第二分局長樂所警員立即到場瞭解,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竊嫌騎乘腳踏車犯案,故無法釐清蹤跡,所幸通報防竊群組後,保安民防組警員認出黃姓竊嫌,警方14日下午立即前往該嫌住處將其帶回,黃嫌坦承犯行,全案依竊盜罪送辦。
黃姓男子在10月30日夜間前往民權路三段某百貨賣場,除四處走動摸看商品且再三抬頭注意賣場監視器位置,後續趁四周無人之際,陸續拿取紅茶飲料4瓶、行動電源1個、自黏束帶1卷及運動沐浴乳1罐等物品,蹲下身以商品櫃遮掩來放入所背之行李袋中,再進入廁所將賣場防竊標籤撕下丟棄,以通過防盜門後行竊得逞騎乘自行車離開。
案經賣場人員於10日清點商品短缺並向派出所報案,雖員警查看監視器鎖定犯嫌身形,但也因訪查未能查知身分陷入膠著。後續經所長施明昌將犯嫌照片上傳分局防竊群組,經保安民防組之警務佐鄭丁維一見深覺眼熟,也因鄭員平日均有關注各單位所破案件之資訊及建立資料,經比對果然是10月中旬涉嫌中西區某超市物品竊案遭他所員警現場逮捕之黃嫌(52歲)涉案。經將所知資訊分享,也讓長樂所員警順利在14日前往黃嫌住處通知帶回調查,全案調查後將黃嫌依竊盜罪嫌送辦。
第二分局表示,舉凡各類竊盜案件,迅速偵破是最有效之打擊手段。本案經由分局員警之合作,加上警務佐鄭丁維平日對慣竊等治安人口之建檔掌控,順利幫助同仁迅速將黃姓慣竊查獲到案送辦,對治安維護工作之貢獻殊值嘉許。同時也不排除黃嫌另涉其他刑案,如有任何線索民眾均可與第二分局偵查隊來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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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男子在10月30日夜間前往民權路三段某百貨賣場,除四處走動摸看商品且再三抬頭注意賣場監視器位置,後續趁四周無人之際,陸續拿取紅茶飲料4瓶、行動電源1個、自黏束帶1卷及運動沐浴乳1罐等物品,蹲下身以商品櫃遮掩來放入所背之行李袋中,再進入廁所將賣場防竊標籤撕下丟棄,以通過防盜門後行竊得逞騎乘自行車離開。
案經賣場人員於10日清點商品短缺並向派出所報案,雖員警查看監視器鎖定犯嫌身形,但也因訪查未能查知身分陷入膠著。後續經所長施明昌將犯嫌照片上傳分局防竊群組,經保安民防組之警務佐鄭丁維一見深覺眼熟,也因鄭員平日均有關注各單位所破案件之資訊及建立資料,經比對果然是10月中旬涉嫌中西區某超市物品竊案遭他所員警現場逮捕之黃嫌(52歲)涉案。經將所知資訊分享,也讓長樂所員警順利在14日前往黃嫌住處通知帶回調查,全案調查後將黃嫌依竊盜罪嫌送辦。
第二分局表示,舉凡各類竊盜案件,迅速偵破是最有效之打擊手段。本案經由分局員警之合作,加上警務佐鄭丁維平日對慣竊等治安人口之建檔掌控,順利幫助同仁迅速將黃姓慣竊查獲到案送辦,對治安維護工作之貢獻殊值嘉許。同時也不排除黃嫌另涉其他刑案,如有任何線索民眾均可與第二分局偵查隊來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