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大園許厝港路上一處佔地上千坪倉儲工地,不僅未經過市府建管單位審查,也沒有申請建築執照下,竟擅自施工搭建五層樓高鋼梁,且工地工人在沒有任何安全繩索的安全防護下,宛如特技表演般在高空上「走鋼索」;市府勞檢處派員勘查後確認業者違反職業安全法規定,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市府勞檢處表示,業者無照施工且施工人員未有任何安全防護一案,市府勞檢處於6日收獲訊息後立即派員實施勞動檢查,根據經檢視影片內容,該施工人員未配戴安全帶及2公尺以上高處作業未有安全網等防護措施,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依法將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勞檢處指出,針對業者未依規定施工部分包括2公尺以上作業予以立即停工處分,並責令施工單位在未有安全防護措施下,嚴禁勞工繼續作業;另外,查該筆土地仍處於申辦建造執照中,尚未經桃市府建管處核准,依建築法規定,非經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故建管處除依法罰鍰外,並勒令即刻停工及要求補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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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處指出,針對業者未依規定施工部分包括2公尺以上作業予以立即停工處分,並責令施工單位在未有安全防護措施下,嚴禁勞工繼續作業;另外,查該筆土地仍處於申辦建造執照中,尚未經桃市府建管處核准,依建築法規定,非經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故建管處除依法罰鍰外,並勒令即刻停工及要求補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