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5日電)李姓男子5月間侵入停泊在基隆港西岸1A碼頭的海巡署桃園艦,最後於貴賓VIP(1)艙內廁所被查獲,基隆地檢署偵查後,依刑法無故侵入船艦規定,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李男5月23日晚間9時26分在未經海巡署許可下,從停泊船梯口走上海巡署艦隊分署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所屬桃園艦,因擔心遭艦上官兵發現,李男躲入貴賓VIP(2)艙。
檢方表示,李男隔天上午10時20分許,因誤開桃園艦謝姓機師住宿房間的房門,謝姓機師發覺有異從房間內追出,李男轉躲入貴賓VIP(1)艙內,謝姓機師前往查看,發現李男躲在艙內廁所,報警當場查獲李男。
檢察官依李男自白、謝姓機師指訴及監視錄影照片等事證,認定李男涉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規定,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依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9000元以下罰金。(編輯:戴光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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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表示,李男隔天上午10時20分許,因誤開桃園艦謝姓機師住宿房間的房門,謝姓機師發覺有異從房間內追出,李男轉躲入貴賓VIP(1)艙內,謝姓機師前往查看,發現李男躲在艙內廁所,報警當場查獲李男。
檢察官依李男自白、謝姓機師指訴及監視錄影照片等事證,認定李男涉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規定,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依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9000元以下罰金。(編輯:戴光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