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一名徐姓偵查佐,上月執勤結束後,因清槍操作不慎,導致槍枝走火擊發,所幸子彈僅在地面留下痕跡未造成人員傷亡,經警分局調查,依規定予以記過,相關監督人員也同樣記申誡處分。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三分局表示,上月26日徐員未依規定落實清槍程序,已依「警察機關武器彈藥管理要點」核予記過處分,未來將持續加強教育訓練,防止類似情事發生。 拒檢逃逸!桃園毒蟲駕贓車遭圍捕 撞毀2警車釀2警受傷屏東刺青店大火!釀老闆夫妻1死1重傷 警方逮捕19歲男顧客到案桃園工安意外!43歲工人跌落10米深電梯井 左腳骨折一度昏迷國1桃園交流道驚傳事故!紅斑馬警車陷入火海 大批消防緊急救援 關鍵字 台中槍響走火清槍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