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間,新北市一名男子,下班返家後驚見妻子與父親在陽台擁吻,氣的質問雙方,林姓妻子坦承與公公交往,男子父親也為此道歉,之後約定妻子不可與公公聯繫。沒想到僅過了1個月,男子發現妻子與父親於河濱公園親密散步,一怒之下與妻子離婚,並與父親對簿公堂,案經法院審理,二審高院認定父親破壞男子婚姻幸福,判決應賠償15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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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男子與妻子婚後、與父親同住在新北市土城區,前年7月間,男子下班返家,驚見妻子與父親在陽台擁吻,事後2人向男子坦承交往不到1個月,並向男子道歉。夫妻之後簽訂協議,為維持婚姻和諧,妻子不得再與父親聯繫,夫妻也不再與父親同住。

未料同年8月間,男子又見到妻子與父親,於新北市浮洲橋旁河濱公園散步,雙方舉止親密,男子拍照存證後,於10月間與妻子離婚,並對父親提告求償。新北地院一審,認為父親破壞男子婚姻,判賠償15萬元;父親均提出上訴,二審高院認為,妻子與公公確實有不正當交往,導致夫妻因此離婚,判應賠償15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