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干政第4家!永豐金遭重罰1千萬、董座半年減薪3成

記者許家禎/台北報導

▲大股東干政再一例,金管會對永豐金進行金檢,認為公司治理欠佳,開罰永豐金新台幣1000萬元罰鍰。(圖/NOWnews資料照)
▲大股東干政再一例,金管會對永豐金進行金檢,認為公司治理欠佳,開罰永豐金新台幣1000萬元罰鍰。(圖/NOWnews資料照)
大股東干政再一例,金管會對永豐金進行金檢,發現永豐金在110年8月召開集團中長期策略會議上邀請大股東何壽川參加,金管會今(26)日開罰永豐金新台幣1000萬元罰鍰,同時對董事長陳思寬減薪3成,為期半年。而此為大股東干政遭罰第4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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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認為,邀請大股東何壽川,且內部多位高階主管均將財業務、人事資料給何壽川,認為永豐金公司治理欠佳,做出三項裁罰。一是對永豐金開罰1000萬元。二是永豐金董事長陳思寬減薪3成、為期半年。三是永豐銀廖姓法務長也減薪3成,為期3個月。

這也是金管會對新光金、開發金、中信金等針對大股東事件開罰後,第4家挨罰的案件。金管會也要求永豐金研提強化該公司及子公司有關公司利益衝突的涉訟公司人員輔助管理機制,明定輔助對象、範圍及方式等規範,以避免利益衝突情事發生。

針對金管會的裁罰,永豐金控表示,將會虛心檢討改進,目前已完成訂定與有控制力大股東溝通互動之內部規範,未來將會持續落實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經營。

金管會近來推動「大股東干政」修法草案,但在草案預告過程中屢遭外界質疑,金管會先是刪除對大股東相關罰則,僅保留罰鍰;最後連負責人罰鍰也一併取消,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有來自外界的壓力。為此,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日表示,主要是調整容易引發爭議的條文,強調法案重點在於能夠推動,沒有外界所指的壓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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