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南澳新澳隧道內發生17車連環車禍,導致1死11傷,涉案的蔣姓司機今(25)日以20萬交保候傳,宜蘭地檢署檢察官表示,肇事車輛確實有超速事實,推翻公路局,對此,公路局表示,各項調查結果仍有待檢調單位釐清,該公司因未落實駕駛人教育訓練,將依法開罰9萬元、吊扣事故車輛牌照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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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案發經過,昨天下午1時42分,台9線新澳隧道發生17車連環撞,造成11輛轎車、3輛大貨車、2輛小貨車及1輛重機追撞,現場一片狼籍,碎片散落四處,多輛轎車幾乎變成廢鐵,更有重機騎士被壓在車底,神情痛苦大喊「救命」,這起車禍導致1人死亡、1人重傷以及10人輕傷。

宜蘭地檢署指出,根據調查該路段限速40公里,蔣男當時車速將近75公里,推估有超速事實,且砂石車還超載3000多公斤的貨物,當時在完全沒有減速的情況下一路推撞15秒才停下,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令新台幣20萬元交保候傳。

公路局台北區監理所表示,昨日說明之行駛速度為車輛GPS回傳之紀錄,相關數據資料均已同步提供警方,各項調查結果仍有待檢調單位釐清;蘇澳分局針對事故車輛有裝載貨物超過核定總重肇事致人傷亡,已製單舉發處該公司罰鍰並吊銷該駕駛人駕駛執照,而查核該公司因未落實駕駛人教育訓練,且無佐證資料可稽,台北區監理所將依公路法處新台幣9萬元罰鍰並吊扣該事故車輛牌照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