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六分局日前獲報於臺中市西屯區廣福路上1間手搖飲店有民眾糾紛,員警到達現場發現1名男子酒醉且情緒不穩,正當員警耐心規勸他時,男子突然排泄在褲子裡,且將手伸入褲襠將排泄物掏出直逼員警,並口出髒話辱罵員警,員警立即將他逮捕移送,全案依「污辱公務員罪」、「恐嚇危害公眾罪」移送臺中地檢署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在案。
據了解,劉姓男子(43歲)日前酒後在廣福路與手搖飲店員發生糾紛,第六警分局西屯派出所員警接獲報案後到場勸阻,劉男非但未停止咆哮,更對店員與員警口出髒話及手比不雅動作,員警耐心歸勸他,劉男卻情緒激動並要強行進入店內,正當員警要阻止時,劉男突然排泄在自己褲子裡,接續作出「驚人之舉」,讓員警一時楞住,原來劉男竟將手伸進褲內,用手將排泄物掏出逼近員警,員警毫不退卻,好說歹說但都未見劉男停止鬧事,劉男更得寸進尺以髒話「哩氣洪x」辱罵員警,員警見勸阻無效,立即忍著薰天臭氣及沾上「黃金」的危險,當場將他逮捕上銬。
警方將劉男警訊後由臺中地檢署依照「恐嚇危害公眾罪」及「侮辱公務員罪」向台中地院法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警方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循正當管道解決,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民眾若遇暴力事件及糾紛可立即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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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劉男警訊後由臺中地檢署依照「恐嚇危害公眾罪」及「侮辱公務員罪」向台中地院法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警方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循正當管道解決,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民眾若遇暴力事件及糾紛可立即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