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振興基層商家經濟多次發放「物調券」,讓民眾能用100元兌換面額200元的券在公有零售市場、攤販集中區和商圈消費。市議員周永鴻指出,他5月時即指出發放機制不清,導致許多攤商感到不公,但經發局沒有調整分配機制,本月26日即將於全市發放的45萬份「物調券」又讓攤商和民眾向他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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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鴻表示,經發局(26)日起在70處公有零售市場、攤販集中區和商圈以及潭子、大安和石岡區公所發放物調券,並限制在台中市公有零售市場、攤販集中區和商圈中使用。


周永鴻在經發局5月第一次發放物調券時,就曾指出分配機制不清引發攤商抗議。大雅公有零售市場、大雅學府商圈屬於同個生活圈,大雅市場還比學府商圈多一間店家,但商圈獲分配的物調券是公有零售市場的三倍。這次兩處分別獲得8000張和3000張物調券,依然有極大差距。市場攤商紛紛質疑被市府視為「次等公民」。


周永鴻也說,神岡公有零售市場的攤商上次僅獲得500份物調券,這次獲分配1500份,依然是最少物調券的市場之一,讓攤商哀怨「已經連次等公民都不如了」。


經發局說,物調券第三波分配數量是依據前二波分配與兌換情形加以調整與優化,再以三種場域平均分配為原則,其中商圈共發放15萬份、市場及夜市攤集區共30萬份,各場域再依其規模大小與攤商店家數量等進行分配。


經發局表示,事前準備工作階段,已向各場域說明物調券分配原則,此次發放數再增加,且遠超過前二波,盼吸引更多消費者,協助攤商拚經濟,對於各界意見會再廣納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