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今(21)日表示,所屬257旅於今(112)年8月份肇生新兵案件,相關涉案人員除移送法辦外,依「刑懲併行」原則,已分別執行悔過15日至禁足6日不等處分;另經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渠等人員未提出傷害告訴,且未構成刑事不法,予以不起訴處分,十軍團指揮部尊重司法偵查結果。
駐守在嘉義的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轄屬257旅,8月29日上午4個月軍事訓練役的役男進行體能鑑測時,其中有2個連的役男正在進行3000公尺徒手跑步鑑測,跑步途中某連的弟兄因看不慣他連的弟兄,起初只是互瞪,豈料鑑測完後雙方竟開口互嗆,接著彼此撂人助陣,最後變成營內鬥毆。
陸軍十軍團8月底曾說明指出,轄屬257旅數名軍事訓練役男,8月29日上午在營內因細故致生肢體衝突,在場幹部立即制止,並嚴加管束,單位依「刑懲併行」原則,相關涉犯人員於當日移送法辦,並召開懲評會檢討重懲;另外,將援引為例,通令各單位持續引導官兵正向情緒管理及強化軍法紀教育,以端正軍風紀律。
第十軍團指出,本件雖屬不得再議案件,惟此案對軍事安全及領導統御影響甚鉅,後續將主動與檢察機關聯繫溝通,嚴正表達國軍整飭軍風立場,促請審慎衡酌類案,以嚴肅軍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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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十軍團8月底曾說明指出,轄屬257旅數名軍事訓練役男,8月29日上午在營內因細故致生肢體衝突,在場幹部立即制止,並嚴加管束,單位依「刑懲併行」原則,相關涉犯人員於當日移送法辦,並召開懲評會檢討重懲;另外,將援引為例,通令各單位持續引導官兵正向情緒管理及強化軍法紀教育,以端正軍風紀律。
第十軍團指出,本件雖屬不得再議案件,惟此案對軍事安全及領導統御影響甚鉅,後續將主動與檢察機關聯繫溝通,嚴正表達國軍整飭軍風立場,促請審慎衡酌類案,以嚴肅軍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