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質疑總統蔡英文未取得英國倫敦政經學院博士學位,向教育部調閱論文等資料被拒絕,她提行政訴訟並要求國賠1000萬元,最高行政法院今(19)日駁回上訴,判賀德芬敗訴確定。
賀德芬2019年12月6日向教育部申請提供蔡英文在政大任教期間所有升等論文、學位證書等資料,教育部回文拒絕。賀認為,教育部違反國家機密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及檔案法等,提起行政訴訟。
北高行認為,教育部已在2021年6月3日訴訟期間,將文書送達,沒有再提供權利保護的必要;蔡英文送審著作及服務證書等資料,都已在教師送審程序終結後歸還蔡英文,不屬教育部保存的政府資訊或檔案,教育部處分無誤。
賀德芬訴請教育部說明核定為國家機密的理由及法律依據,合議庭指出,只有因機密核定而受有損害或有損害之虞的人,才有權請求註銷、解除機密或變更等級,人民並無積極請求機密核定機關說明的權利。
至於請求國賠1000萬元,北高行認為,賀沒有證據證明自己受有1000萬元損害,判決駁回,賀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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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高行認為,教育部已在2021年6月3日訴訟期間,將文書送達,沒有再提供權利保護的必要;蔡英文送審著作及服務證書等資料,都已在教師送審程序終結後歸還蔡英文,不屬教育部保存的政府資訊或檔案,教育部處分無誤。
賀德芬訴請教育部說明核定為國家機密的理由及法律依據,合議庭指出,只有因機密核定而受有損害或有損害之虞的人,才有權請求註銷、解除機密或變更等級,人民並無積極請求機密核定機關說明的權利。
至於請求國賠1000萬元,北高行認為,賀沒有證據證明自己受有1000萬元損害,判決駁回,賀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