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車城鄉去(2022)年底鄉長選舉,鄉長陳政雄張姓樁腳涉替其賄選,屏東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意之訴,屏東地院一審判陳政雄勝訴,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18)日駁回上訴,仍判當選有效,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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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檢署調查發現,去年鄉長選舉期間,幫陳政雄輔選的林姓輔選人員,涉嫌提供10萬元給張姓樁腳,並在去年11月17日下午3時許,再將10萬元交給劉姓男子,劉又將其中2萬1000元交給潘男,潘男則以每票1000元價碼,拜託蔣姓男子將票投給陳政雄,遂並依違法選罷法等規定對陳政雄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屏東地院進行審理,發現被控賄選的張姓樁腳,為陳政雄競爭對手的堂兄,若陳授意樁腳買票,應不會找張姓樁腳協助;另比對張姓樁腳與林姓、劉姓樁腳等人證詞,認為張男說法與其他人供詞不一致,檢方也未提出張男買票為陳政雄授意的證據,一審判檢方敗訴。

屏檢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妥,今日下午5時判決檢方上訴駁回定案,陳政雄當選有效並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