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退役中校杜永心遭中國情治人員吸收,返台後拉攏我國現役中校,希望對方替祖國效忠,要求未來台海發生戰事時「消極不抵抗」,去年遭判4年定讞。空軍司令部認定他喪失請領退除給與的權利,要求他繳回過去12年領到的費用,他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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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杜永心原為國防部聯勤總部中校,1994年2月退伍,經核定支領退休俸,但領俸期間,為中國發展組織,自2011年10月起,先後以交付金錢、招待國外旅遊、協助我國蔡姓現役軍人的母親醫藥費及贈與茶酒等禮品之方式,邀約蔡適時對中國當局表態;杜男要求蔡姓中校必要時拿出誠意為中共效忠,若台海發生戰爭採取消極不抵抗作為。最高法院依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未遂罪,判處杜男4年定讞。

空軍司令部依國安法規定,要求杜男繳回自實際犯罪時2011年10月15日起已支領之退除給與,杜不服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救濟。

北高行認為,刑事判決已認定杜男違反國安法,空軍司令部處分喪失退除給與、繳回已支領的部分,並無違法之處,判決杜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