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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調查,中國電子設計自動化軟體研發大廠芯華章公司於民國109年10月間在台灣設立辦公室,由陳姓男子擔任據點負責人,芯華章公司主管於同年12月間透過人脈、徵才網站及獵人頭公司招募台灣工程師等,並指示陳男在台進行面試及研發設計等工作。
檢調查出,陳男陸續面試員工進入芯華章台灣辦公室,進行軟體研發或開發設計等工作,並將在台灣的晶片研發成果以虛擬私人網路連結到芯華章公司架設在中國的伺服器或工作站。
檢調發現,為掩飾芯華章台灣辦公室員工是為中國芯華章公司進行業務活動的事實,中國芯華章與1名蔡姓男子的公司簽訂協議,以蔡男公司名義招募芯華章台灣辦公室員工,並投保勞健保。北檢今天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起訴陳、蔡2人。
另外,中國福建電子訊息公司於104年間想要購買IBM公司的Informix資料庫伺服器代碼,卻苦無技術團隊,便委由台灣1家公司的2名林姓負責人協助,雙方合資在中國成立星瑞格公司,專責作為中國資料庫伺服器軟體研發公司。
檢調查出,2名林姓負責人於104年12月起開始挖角自己台灣公司的員工到星瑞特公司任職,這些員工雖然還是在台灣上班,實際上是為星瑞格公司從事Informix源代碼的編譯工作。北檢今天依違反兩岸條例起訴2名林姓負責人。(編輯:張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