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2)日通過「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將提送監察院。主計總處說明,該特別預算執行期間為2020年1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歲入、歲出相抵後差短8332億元,以舉借債務8032億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00億元彌平,
主計總處指出,該特別預算執行期間為2020年1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編列歲出預算數8393億元,以舉借債務8093億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00億元因應。
執行結果部分,歲入決算數19億元,較預算數增加19億元,主要是衛福部依法對民眾入住集中檢疫所徵收費用及繳回防疫物資代收款等收入;歲出決算數8351億元,較預算數8393億元節餘42億元,主要是因農業部(原農委會)、衛福部及勞動部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等計畫經費節餘所致;歲入、歲出相抵,差短8332億元,以舉借債務8032億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00億元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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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結果部分,歲入決算數19億元,較預算數增加19億元,主要是衛福部依法對民眾入住集中檢疫所徵收費用及繳回防疫物資代收款等收入;歲出決算數8351億元,較預算數8393億元節餘42億元,主要是因農業部(原農委會)、衛福部及勞動部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等計畫經費節餘所致;歲入、歲出相抵,差短8332億元,以舉借債務8032億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00億元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