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業者以美國冷凍豬梅花肉製成豬肉片,外包裝原產地卻標示為加拿大的不實標示,雖業者稱作業疏忽未即時更正產地所致,但因嚴重影響消費者對豬肉加工食品有虛偽不實及假冒產地的食安觀感,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6)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經綜整評估後將依食安法15條第1項第7款處以48萬元罰金,並移送檢調偵辦釐清。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針對桃園衛生局查獲生產期間為7月1日至8月20日由新興冷凍公司製售的豬火鍋肉,以及瑞騰國際公司生產日期9月23及26日製售的豬肉片,產地涉有標示不實,分別銷售給轄內31家及23家小型餐飲業者,總計54家,衛生局派員稽查皆已無庫存。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指出,食品業者應確實遵守豬肉原產地標示規定,保存食品來源及流向憑證以備主管機關查核,並不得為不實的標示或廣告,衛生局會定期與不定期執行稽查,違規者將依法處辦,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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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指出,食品業者應確實遵守豬肉原產地標示規定,保存食品來源及流向憑證以備主管機關查核,並不得為不實的標示或廣告,衛生局會定期與不定期執行稽查,違規者將依法處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