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去年率先揭露新竹市長高虹安博士論文涉嫌抄襲,被高虹安提告誹謗後獲不起訴,陳為此自訴控告高虹安涉嫌誣告。台北地院今(4)日開庭,2人首度面對面對決,高虹安否認誣告犯意,其辯護律師認為,誣告要件是告訴人申告事實出於憑空捏造,不能因不起訴而推論申告是誣告,且高提告是捍衛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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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開庭時,陳時奮辯護律師說明自訴主張,指高虹安明知她的博士論文有大量複製貼上與其他4人合著的內容,且該期刊論文也是複製貼上,經北檢偵查發現有18處極度近似,仍故意對陳時奮提告誹謗,有誣告犯意。

不過,高虹安否認有誣告事實與犯意,她說,她是針對陳時奮說她被指導教授除名、在李傑學術履歷中高虹安被除名的部分提告,換言之,陳是指李傑不承認有高虹安這個學生,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

高虹安表示,她的指導教授已發聲明沒有這件事,且陳時奮2021年9月27日也在臉書發文要回收高虹安被除名的說法,而她的博士研究在學術引擎就能搜到,認為陳時奮誹謗她的學術成就。

法官追問高虹安目前提出的8項證據,文字相同是否不爭執?高虹安坦言,文字相同不爭執,但爭執的是有大量引用及抄襲,她認為,期刊論文她是第一作者,後面也有加註所屬單位資策會及辛辛那提大學,代表她是同時在2個單位的研究。

高虹安也提到,博士論文有112頁,29張圖,35張表,但期刊僅6頁,3圖,5表,所以博士論文還是以她的核心研究為主,期刊論文只是一小部分,加上她在2022年9月17日自行將論文送學校學倫會檢視,美國學校學院院長正式函告她的論文研究沒有不當。

▲新竹市長高虹安4日為誣告罪上北院開庭,開完庭後離開法院(圖/記者潘千詩攝,2023.10.04)
▲新竹市長高虹安4日為誣告罪上北院開庭,開完庭後離開法院(圖/記者潘千詩攝,2023.10.04)
陳時奮表示,他在北美研究型大學任教28年,指導過的博士生接近20人,博士論文必須要有三個要件,首先,必須是博士生個人研究,第二,必須未曾發表過,第三,沒有版權歸屬,如果有違反,也必須要符合2個要件,第一、論文裡要充分揭露、第二、須校方允許,高虹安的論文都沒有達到上述要求,以他學者角度來看,高虹安說的完全是狡辯之詞。

陳時奮也補充,就他所知,高虹安的論文已被辛大下架,也被典藏學術論文的商業資料庫下架。陳還說,所謂抄襲跟貪汙一樣,沒有最低消費額,抄多抄少都是抄襲。

庭末,法官表示,自訴人有提出有利的實務見解,請高虹安律師團也回去找一些對自身有利的實務見解,目前先以書狀交換,訂12月20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