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六、10月7日將迎來國慶4天連假,勞動部提醒,今年10月10日國慶日為週二、「國慶日」是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付工資,若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若雇主需要勞工在國慶連假期間加班,依照假的性質不同,而有不同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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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說明,民間企業多有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情形。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之出勤模式,並已透過8週彈性工時的實施,將9月23日的原定休息日與10月9日的原定工作日調整互換,即形成本次國慶日的4天連假。

雇主屆時如有需要勞工於國慶日連假期間加班,以月薪為新台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10月7日及9日為「休息日」算法
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工作超過8小時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2又2/3以上。

試算: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10月10日「國定假日」給雙倍薪
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雇主要加發員工一天薪水,加班費計算方式:150元×8小時=1,200元(除了月薪照領,這天出勤雇主要額外發給1,200元加班費)

10月8日週日為「例假」
勞動部指出,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工作。

勞動部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週六及週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勞動部強調,國慶日連假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