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2線4星警「公車私用」!接送妻小長達5年 懲處結果曝

記者陳苾暐/綜合報導

▲市警局今(3)日表示,吳員公車私用事實明確,已依涉犯普通詐欺罪嫌,報請基隆地檢署偵辦。(圖/翻攝google地圖)
▲市警局今(3)日表示,吳員公車私用事實明確,已依涉犯普通詐欺罪嫌,報請基隆地檢署偵辦。(圖/翻攝google地圖)
日前有媒體爆出,基隆市警察局保防科二線四星吳姓科長將偵防車當成私人交通工具,除代步上下班外,還用來接送妻小,對此基隆市警局今(3)日表示,吳員公車私用事實明確,已依涉犯普通詐欺罪嫌,報請基隆地檢署偵辦,並於10月3日起調任非主管職務,改任警務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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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警局指出,獲報後本局局長張樹德第一時間組成專案小組,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立場,積極查辦,初步調查,吳員於112年9月15日17時25分駕駛偵防車離開警局後,將車停放於本市信一路3號前,復於同9月18日8時7分才將該車駛返本局。

另調閱該車行車紀錄器影像,吳員確有載送配偶上班情事,違反「警察機關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嚴重影響警譽,經報請內政部警政署核定,今起調任非主管職務,改任警務參,遞遺缺由保安隊副隊長張竣翔暫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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