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低收入戶家庭學生減輕就學壓力,關懷經濟弱勢家庭學生就學權益,新竹市政府提供「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市府表示,凡持有竹市區公所今年度核發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且年滿25歲以下的在學學生,備齊所需資料於10月1日至10月25日前往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即可獲得國小學生5,000元、國中學生7,000元、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至三年級)14,000元、大專院校(含五專四至五年級)20,000元補助,希望透過補助金的協助,讓孩子無壓力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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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提醒,民眾申請低收助學金時,應備齊以下文件:區公所核發之112年度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國中小生請檢附有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高中以上請檢附學生證或註冊證明書以及有效之受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前述文件皆可在「新竹市教育網(https://www.hc.edu.tw/)—表格下載—特前科—獎助學金第6項」—「新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補助申請表及相關附件」下載,請民眾先行填妥申請表及核章後,再前往所在區公所申請。

教育處指出,另為了簡化申請流程,申請人可以在申請表中勾選戶籍資料查詢同意書項目,委託區公所業務窗口代為查調戶籍資料,減少民眾需要準備之資料。

市府也提醒申請者,低收助學金每學期僅開放一次申請期程,請務必於期限內至區公所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另外,以下身份的學生不在本次補助範圍之內:1.已領有公費就學補助不重複核給為原則: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師資培育校院、各類進修學分班、在職專班、補習學校。2.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者:高中職以上,延修(畢)、轉學(系)或休學之降讀、重讀。

教育處指出,民眾若有任何申請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之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教育處及三區區公所民政課,聯繫方式為東區區公所電話:03-5218231分機208、北區區公所電話:03-5152525分機230、香山區區公所電話:03-5307105分機202、教育處特前科電話:03-5427974分機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