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9)日迎來中秋節,許多公司會發放三節獎金,藉此犒賞員工的辛勞。就有一名網友發文抱怨,今年公司只給1000元中秋禮金,而且還是百貨禮券,讓他怒喊「是不是在羞辱我?」貼文曝光後,釣出一票苦主留言嘆:「不錯了啦,我們才一顆月餅!一顆!」、「我只有一顆柚子,你參考看看」。
該名網友昨日在PTT貼文,他表示今年中秋節公司只發放1000元中秋禮金,而且還是需要到指定地點花費的百貨禮券,讓他忍不住怒喊:「還不如不發咧,公司這樣做是不是在羞辱我?」
貼文曝光後,引來網友分享自身經歷,「500元直接薪轉」、「我才600元」、「我發家樂福,感覺比你好用」。但也出現苦主直言,「有就不錯了」、「不錯了啦,我們才一顆月餅!一顆!」、「我只有一顆柚子,你參考看看」。
事實上,根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3款規定,三節禮金不屬於工資上的「經常性給付」,雇主並沒有一定要發放的義務。但若雇主曾在勞工契約中跟勞工約定保障年薪,內含三節禮金,雇主就不能單方面停止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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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曝光後,引來網友分享自身經歷,「500元直接薪轉」、「我才600元」、「我發家樂福,感覺比你好用」。但也出現苦主直言,「有就不錯了」、「不錯了啦,我們才一顆月餅!一顆!」、「我只有一顆柚子,你參考看看」。
事實上,根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3款規定,三節禮金不屬於工資上的「經常性給付」,雇主並沒有一定要發放的義務。但若雇主曾在勞工契約中跟勞工約定保障年薪,內含三節禮金,雇主就不能單方面停止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