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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說明,主要原因為捐贈並適合使用的心臟不足所致,大愛器官離體後,缺乏血液供應氧氣,運送過程中要保持活性與功能是一大困難,因此為了確保移植治療效果,對於器官捐贈者生理狀態及器官缺血運送時間都有一定規範,不完全符合的器官就成為「邊緣性功能器官」。
以心臟移植為例,如捐贈者大於55歲、曾經心臟驟停超過20分鐘、器官離體可能會超過4小時、有飲酒或糖尿病史、左心室肥大心室壁超過12毫米,左心室功能不全如射血分數小於50%等都屬於邊緣性功能心臟,過往由於醫師無法確定這些邊緣性功能心臟是否適合移植,大部分會有疑慮而被放棄使用。
但三總引入將捐贈者心臟保持跳動的「器官照護系統」讓心臟可在體外保存長達10小時,並可以監測、評估心臟功能,使以往不被採用的「邊緣性功能心臟」也可用作移植,目前已經在今年9月9日完成首例邊緣性功能心臟的移植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