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法於今年3月底正式上路,全面禁用電子煙、嚴管加熱菸,且目前尚無加熱菸產品通過販售所需的「健康風險評估」,因此使用都屬違法。國健署截至8月30日止,總計完成行政程序並開立處分書237件,累計裁罰金額達1,647萬元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健署說明,中央與地方在新法上路後,加強違法產品廣告、販賣等監測、稽查、嚴格執法,重點對象包含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送貨到府或到府推銷、校園周邊兜售、網路平臺及網路社團等,針對其營業或販售行為(如:販售、展示違法產品)、廣告宣傳方式(如:實體店家所懸掛的招牌、網路平臺之銷售網頁資訊等)加強查處。

截至112年8月30日止,合計監測或稽查13,784家件次,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數計2,413件(電子煙2,096件、加熱菸182件、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106件、其他29件),目前已完成行政程序並開立處分書共計237件,裁罰金額計新臺幣(以下同)1,647萬元整。

網路平台方面,國健署指出,署方提供網路監測關鍵字協助平臺業者建立自主查核下架機制。經統計資料顯示,蝦皮購物、PChome、7-11賣貨便、全家好開店等業者透過自主查核下架機制,經過半年的努力,疑似違法案件明顯減少,但仍有部分平臺業者,如:Facebook、Instagram、露天拍賣,仍持續發現有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會持續加強監測與裁處。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吸菸會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未滿20歲不得吸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