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輕軌運行交通環境安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於鼓山區馬卡道路與華安街等10處路口設置科技執法設備,並於今(112)年8月28日開始正式執法取締,這些路口除了設置應遵行之標誌、標線、號誌外,並加設有「科技執法 違規取締」明顯牌面,以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要注意勿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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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才發生一名女騎士騎乘機車行經鼓山區北斗街與鼓山二路,違規闖紅燈與輕軌列車擦撞交通事故,經檢視科技執法設備採證影像該女騎士闖紅燈違規行為明確,警方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之1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闖紅燈,處駕駛人新臺幣3600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3點;另外還要面臨損壞輕軌車廂的巨額求償,非常得不償失。

交通大隊提醒駕駛人,行經輕軌路口違規罰鍰較一般路口為重,輕軌沿線設置路口科技執法設備目的在防制交通事故發生,請駕駛人行經輕軌路口應減速慢行,遵守相關交通號誌指引,以免發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