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列車擦撞交通事故頻傳!高市警局交通大隊為強化輕軌運行交通環境安全,於鼓山區馬卡道路與華安街等10處路口設置科技執法設備,交通大隊提醒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闖紅燈,處駕駛人新臺幣3600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3點;另外還要面臨損壞輕軌車廂的巨額求償。
根據高捷統計僅汽車駕駛或騎士與輕軌列車擦撞事故就有10件,其中前9起經警方釐清責任,都歸責汽車駕駛或騎士,非輕軌因素,高捷將陸續對肇事者求償,最近第10次發生於9月12日一名女騎士騎乘機車行經鼓山區北斗街與鼓山二路違規闖紅燈與輕軌列車擦撞交通事故,經檢視科技執法設備採證影像該女騎士闖紅燈違規行為明確。
警方除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之1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闖紅燈,處駕駛人新臺幣3600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3點;另外還要面臨損壞輕軌車廂的巨額求償,非常得不償失。
交通大隊再次提醒駕駛人行經輕軌路口違規罰鍰較一般路口為重,輕軌沿線設置路口科技執法設備目的在防制交通事故發生,請駕駛人行經輕軌路口應減速慢行,遵守相關交通號誌指引,以免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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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除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之1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闖紅燈,處駕駛人新臺幣3600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3點;另外還要面臨損壞輕軌車廂的巨額求償,非常得不償失。
交通大隊再次提醒駕駛人行經輕軌路口違規罰鍰較一般路口為重,輕軌沿線設置路口科技執法設備目的在防制交通事故發生,請駕駛人行經輕軌路口應減速慢行,遵守相關交通號誌指引,以免發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