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潘姓外送員(38歲),前年到林森北路與一名越南籍黎姓女子色情按摩,盡管黎女當天表示自己身體不適,不願接客,但潘男仍以2000元為代價堅持見面,豈料最後卻持刀殘忍殺害黎女,導致其頸部與頭顱幾乎一分為二,一審、二審及更一審均判處潘男無期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今(21)日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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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審理時,潘男否認犯案,辯稱是因為刀子精緻好看才會購買,絕非預謀殺人,更向法官表示,當天2人性交易結束後,突然被死者打了2巴掌,一時情緒激動才會「失手」殺人,希望能給他一次機會,後續也會積極賠償死者家屬,但法官不採信說詞,判處潘男無期徒刑。
案經上訴,潘男律師以潘男離婚後性情大變,可能患有躁鬱症、間歇性暴怒整等疾病,要求將其送醫療鑑定,不過二審、更一審還是遭判無期徒刑;今天最高法院駁回檢辯雙方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