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銀行經理諸慶恩的偽造文書等案,經檢察總長邢泰釗提起非常上訴後,最高法院今(20)日撤銷公訴不受理判決,並駁回檢方當年的上訴。對此,邢泰釗晚間表示,感謝最高法院法官的同理心,人間有正義,這是只是正義長路的開始,希望國人能持續關心本案,讓逝者安息,其家族能夠回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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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表示,最高法院今日所為之112年度台非字第4號非常上訴判決,已然掃除為諸慶恩利益聲請再審之程序障礙,開啟日後諸慶恩之配偶或特定親屬聲請再審以平反冤屈之救濟途徑及可能曙光,保障人民憲法上之訴訟權、人格權與人性尊嚴。

最高檢察署表示,今日最高法院112年度台非字第4號非常上訴判決,充分彰顯司法平冤糾錯之可貴價值,為非常上訴功能建立意義深遠之里程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