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巡防組參議石大誠被檢舉,在擔任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主任期間,涉以首長特別費向妻子的公司購買贈品送人,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還涉嫌貪汙圖利,台北地檢署19日指揮廉政署兵分10路搜索,約談石男夫妻等人到案,訊後諭令石男10萬元交保、石妻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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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海巡署因接獲檢舉,石男於2020年間,涉以首長特別費向妻子開設的「豫誠邦企業社」購買防水包及鞋墊,犒賞部屬,雖然才1萬4300元,但因此舉已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遭海巡署拔官,依法開罰6萬8000元,石也被調回署本部擔任參議,政風室也移請廉政署。

廉政署追查發現,石姓主任向妻子開設的企業社訂購物品後,妻子又向上游廠商購買,其間疑有低價高報,涉嫌貪汙。

台北地檢署19日指揮廉政署前往石男辦公室、住居所等10處搜索,約談石男夫婦到案。

檢察官複訊後,認2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諭令石男10萬元交保,石妻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