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於2023年9月14日至15日舉辦「黃金世代──2023 台灣銀齡NPO高峰會」,響應聯合國年度議題「2030永續發展目標(SDGs),並透過世界咖啡館的形式進行共識工作坊,台灣高齡社福組織領袖討論經營組織時面臨的困難與挑戰,予以歸納給政府以及未來執政者的倡議、建言,對此,老盟秘書長張淑卿強調,高齡福利政策倡議路上實為不易,呼籲蒞臨現場的各個高齡福利組織「不斷不斷的講」!
「共識工作坊:世界咖啡館」,是一種會議形式,透過與會者快速的「匯談」過程建構反思、行動循環,動態的見解、反思、行動規劃,並進行即時的意見回饋,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張淑卿表示,高齡福利政策倡議路上實為不易,不太可能一次到位「就是不斷不斷的講」,張淑卿呼籲在場各位高齡NPO代表,回到各縣市政府後持續倡議,推動地方先行,讓高齡福利政策逐步邁向中央。
此次「共識工作坊:世界咖啡館」經一連串探討歸納三大方向:銀髮族群的社會參與與就業、銀髮族的健康照護、銀髮族的權益與保護,並分別提出針對該議題的福利政策倡議,共計七項:針對健康照護部分,建議系統性地推廣高齡者自我管理性的終生學習,並整合現有高齡各類服務網絡、針對具高風險生活支持或照顧需求之高齡者進行預防性訪視服務,以導入多面向的健康議題,促進高齡者健康自主管理。
對於高齡族群權益與保護問題,呼籲政府應「廣設高齡住宅,落實在地安老」,因高齡族群行動不便,老舊公寓問題日益嚴重,七成都會高齡者居住於沒有電梯的公寓,因移動困難造成社會疏離,更易加速高齡者退化,據此,建議應提供高齡者整合性換屋或生活支援服務,避免囚老問題。同時,因應獨居長者人數的逐年增加,以及獨居所易造成的孤獨風險,建議應「深化獨老關懷訪視之內涵與品質」,以打造獨老不孤老的幸福好所在。
針對老人保護的議題,因應老人受虐通報數的逐年增加以及老人保護案件議題之多元複雜,各NPO領導人建議應「強化老人保護網絡合作機制,以落實高齡者人身安全之保障」包括持續推廣老人保護議題之宣廣,並建議中央政府能建立老人保護業務分工與網絡合作參考架構,同時整合發展老人保護相關評估指標及全國性安置機構整合查詢系統,以保障受虐長者之權益。此外,我國現行發展之倡導關懷人制度因缺乏公權力,法定內容無相對應之配套措施,推展對象也僅限於老福機構之無家屬住民,因此,本次共識工作坊也建議政府應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46條全面思考整體制度建立,參考美國全面推展長期照顧獨立倡導(公評人)制度,讓老福機構外之其他長照機構,甚至在社區及居家都能藉由倡導人制度「維護長者基本人權與照顧品質」。
在社會參與以及就業方向,因人口結構老化,法定退休年齡定為65歲,造成工作人口續減少,根據勞動部統計,台灣55歲以上勞動參與率數據遠低日本、韓國、美國,且在職場遭歧視狀況以「年齡歧視」為主,對此,與會者提出建議參考如日本、美國等經驗,解決高齡人力閒置與勞動力不足狀況,且建議取消就業保險之投保年齡上限,以「落實高齡人力再運用,推動台灣更友善的高齡職場」。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台灣將於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高齡人口比例將達20%,但現行《老人福利法》之概念、架構與行政院於2021年發布的「高齡社會白皮書」四大願景、五大行動並不相符,為此,秘書長張淑卿強調,老盟將持續倡議《老人福利法》應從平等共融的觀點出發,全面檢視並修訂為《高齡權益與福利保障法》,以全面性保障高齡者基本權益,邁向永續共生的超高齡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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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共識工作坊:世界咖啡館」經一連串探討歸納三大方向:銀髮族群的社會參與與就業、銀髮族的健康照護、銀髮族的權益與保護,並分別提出針對該議題的福利政策倡議,共計七項:針對健康照護部分,建議系統性地推廣高齡者自我管理性的終生學習,並整合現有高齡各類服務網絡、針對具高風險生活支持或照顧需求之高齡者進行預防性訪視服務,以導入多面向的健康議題,促進高齡者健康自主管理。
對於高齡族群權益與保護問題,呼籲政府應「廣設高齡住宅,落實在地安老」,因高齡族群行動不便,老舊公寓問題日益嚴重,七成都會高齡者居住於沒有電梯的公寓,因移動困難造成社會疏離,更易加速高齡者退化,據此,建議應提供高齡者整合性換屋或生活支援服務,避免囚老問題。同時,因應獨居長者人數的逐年增加,以及獨居所易造成的孤獨風險,建議應「深化獨老關懷訪視之內涵與品質」,以打造獨老不孤老的幸福好所在。
針對老人保護的議題,因應老人受虐通報數的逐年增加以及老人保護案件議題之多元複雜,各NPO領導人建議應「強化老人保護網絡合作機制,以落實高齡者人身安全之保障」包括持續推廣老人保護議題之宣廣,並建議中央政府能建立老人保護業務分工與網絡合作參考架構,同時整合發展老人保護相關評估指標及全國性安置機構整合查詢系統,以保障受虐長者之權益。此外,我國現行發展之倡導關懷人制度因缺乏公權力,法定內容無相對應之配套措施,推展對象也僅限於老福機構之無家屬住民,因此,本次共識工作坊也建議政府應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46條全面思考整體制度建立,參考美國全面推展長期照顧獨立倡導(公評人)制度,讓老福機構外之其他長照機構,甚至在社區及居家都能藉由倡導人制度「維護長者基本人權與照顧品質」。
在社會參與以及就業方向,因人口結構老化,法定退休年齡定為65歲,造成工作人口續減少,根據勞動部統計,台灣55歲以上勞動參與率數據遠低日本、韓國、美國,且在職場遭歧視狀況以「年齡歧視」為主,對此,與會者提出建議參考如日本、美國等經驗,解決高齡人力閒置與勞動力不足狀況,且建議取消就業保險之投保年齡上限,以「落實高齡人力再運用,推動台灣更友善的高齡職場」。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台灣將於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高齡人口比例將達20%,但現行《老人福利法》之概念、架構與行政院於2021年發布的「高齡社會白皮書」四大願景、五大行動並不相符,為此,秘書長張淑卿強調,老盟將持續倡議《老人福利法》應從平等共融的觀點出發,全面檢視並修訂為《高齡權益與福利保障法》,以全面性保障高齡者基本權益,邁向永續共生的超高齡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