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氏量表」開立與否攸關長照家庭申請聘用外籍看護,也因此多次引發爭議,許多家屬想聘僱外籍移工照顧家人、卻苦於無法通過相關評量。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執行長童文薰今(15)日於「移工問題總體檢」公聽會指出,巴氏量表信度高,但不該用在聘僱資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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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家庭看護工聘雇採取雙軌認定,包括「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項目中任一項者」及「經過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執行專業評估者」,後項在認定上會採用「巴氏量表」,若被照顧者未達重度身心障礙,往往會需要循此途徑、獲得聘雇家庭看護工的資格。

因為巴氏量表的開立由醫師決定、其中項目繁多,不少家屬因此與醫師發生衝突,故各界陸續出現廢除聲浪,多黨總統參選人也紛紛提出檢討政見,衛福部也因此於日前公布3類研議納入「免巴氏量表評估」、即可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對象。

但童文薰在公聽會上指出,巴氏量表的認定相當嚴謹、信度非常高,作為聘雇資格並不合適,但如果是當作給予雇主福利、補助的標準,或許是比較好的做法,比如用於認定是否可以補助病患採購電動床、高背輪椅等,或是提供聘雇外籍移工的費用補助認定之用。

童文薰強調,法規不該剝奪雇主自由聘僱移工的權利,截至2023年6月,台灣已連續30年成為出生率全世界倒數第一的地區,沒有人力補充、四處缺工,開放家庭幫傭是絕對必要的措施,且移工進入台灣後並不愁沒有就業機會,因此就業安定基金也不該再課徵。

此外,童文薰也對部分雇主與移工出現「弱弱相聘」情況表示擔憂,並提出3項建議,包括「弱弱相聘」案件免繳就業安定基金、建立移工在台完整履歷與仲介評量、提供弱勢雇主法律扶助資源等,其中就業安定基金一案,應透過行政命令修改即可完成,移工履歷與仲介評量、法律扶助,則是政府單位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