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大孝大樓」被不當黨產委員會認定是不當黨產,遭黨產會追徵7.8億餘元,國民黨提行政訴訟救濟,一審判國民黨敗訴,案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14)日廢棄原判決,發回北高行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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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於2019年5月14日認定,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00號、102號大孝大樓(已拆除)及其土地是國民黨悖於民主法治取得的不當黨產,但該建物已移轉至他人名下,黨產會精算後,認應追徵7億8275萬8715元。

北高行認為,國民黨藉由當時是中央政府、台北市政府執政黨的政治優勢地位,使北市府國民住宅處改變政策,排除其他需用單位,把大孝大樓及土地整棟標售,讓國民黨借用民眾服務總社名義投標取得大樓;黨產會處分前,大孝大樓已拆除,依規定追徵7.8億餘元並無違誤。

國民黨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14日廢棄原判決,發回北高行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