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交通違規案件經申訴因員警錯誤而撤銷的比例逐年攀升,市議員林德宇今(14)日質詢表示,自109年起交通違規案件因員警錯誤而撤銷的件數及比例均逐年增加,111年的錯誤撤銷比高達27.95%,警察局應重視改善這問題,減少錯誤舉發,勿造成民眾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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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宇表示,台中市民眾申訴交通違規案件撤銷的情形,109年申訴成功而撤銷的案件有795件,其中因員警錯誤撤銷的有192件,因員警錯誤而撤銷的比率為24.15%;110年申訴成功而撤銷的案件則有806件,員警錯誤而撤銷的有203件,因員警錯誤而撤銷的比率為25.19%;111年申訴成功而撤銷的案件為880件,員警錯誤撤銷的有246件,因員警錯誤而撤銷的比率則為27.95%,件數及比例逐年攀升。


林德宇進一步表示,希望警察同仁於執法上要有一致性,員警在第一線執勤時也應該要符合相關法律要件及內部規範,並確實做好勤前教育,否則現在民眾對於資訊的查詢都非常清楚,將衍生後續申訴及撤銷等問題,這同時也會有損第一線同仁執勤上的士氣。


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109年所開出的罰單總數大概是175萬件;111年大概是197萬件,總體上升的幅度是22萬件,員警錯誤撤銷的比例則是上升了55件,目前警察局正在分析所有錯誤的罰單,希望找出是否哪個單位錯誤率特別高,或者是哪個員警錯誤特別多,針對此一問題警察局也會持續地加強要求改善,使錯誤率能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