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4)日宣布,台灣電信雙雄台灣大哥大與中華電信,因聯合在2018年10月終止通話費優惠,對市場影響至鉅,分別處中華電信新台幣4000萬元、台灣大3600萬元,總計7600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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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與中華電信聯合在2018年10月就「行動寬頻4G不降速優惠專案(699H或699型)」、「新精選購機方案(月繳699元)」,停止贈送「網內語音免費」、「前6個月每月666元通話費」等優惠。

公平會表示,雙方為國內行動通訊的主要業者,對市場影響至鉅,所以分別處中華電信新台幣4000萬元、台灣大哥大3600萬元,總計7600萬元的罰鍰。

經公平會調查後發現,台哥大與中華電信在當年度6、7月間699方案贈送通話金優惠後,申辦用戶數集中於該等方案,而高資費方案申辦數減少,與原推出時欲增加營收及高資費申辦數的目標不符,而欲取消該等699方案的通話金贈送,希望用戶申辦高資費方案,減少語音收入的損失。

公平會表示,國內行動寬頻服務市場因具有寡占特性、服務同質性高,價格為業者競爭的主要手段之一,所以單一業者片面停止贈送通話金優惠,將有流失客戶及市場占有率的風險,故台哥大與中華電信透過內部人員互通訊息,共同合意於2018年10月停止贈送通話金優惠。

而該等優惠措施的停止,也引起國內另一主要電信業者遠傳公司跟進,實際造成國內3家主要電信業者停止優惠的效果,對電信市場的影響至鉅。顯示該等行為已削弱彼此間的價格競爭,嚴重影響市場功能。

公平會呼籲,聯合行為乃執行公平交易法查察的重點,業者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且目前已將檢舉聯合行為奬金大幅提高,鼓勵檢舉不法。

另外,公平交易法設有寬恕政策的規定,倘業者已有參與違法聯合行為,也可利用寬恕政策規定,即早向公平會提出申請減輕或免除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