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前文化局長錢康明今(12)日又在臉書貼出與友人對話紀錄,「昨晚被J錄音的朋友請我收手,不然J就公開,讓我朋友吃不完兜著走」表示有人要拿錄音檔來威脅自己。民進黨新竹市立委參選人林志潔對此表示,政府採購法中,若使採購或規劃人員不為決定或違反本意而為決定,而有強暴脅迫行為,這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重罪;若以此要求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人員,洩漏交付採購資訊而施予強暴脅迫,也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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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潔臉書貼文表示,錢康明局長今天的臉書直接指出:喬事、有關說請託包攬標案疑義的J,是「有錄音」的,而且是用這個錄音來威脅其他公務員或廠商。

她因此特別提醒指出,政府採購法中,若使採購或規劃人員不為決定或違反本意而為決定,而有強暴脅迫行為,這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重罪;若以此要求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人員,洩漏交付採購資訊而施予強暴脅迫,也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錢康明秀出與友人對話表示有人要用錄音檔威脅自己。(圖/翻攝「錢康明」臉書)
▲錢康明秀出與友人對話表示有人要用錄音檔威脅自己。(圖/翻攝「錢康明」臉書)
林志潔表示,這位J ,昨天傍晚所發的聲明,與錢局長今天所言,全然相反,此已經有犯罪嫌疑,呼籲檢調應展開偵查並儘速進行證據保全,以防證據有所滅失。

此外,林志潔也建議被威脅的公務員或廠商,可以用證人保護法的方式,與檢察官合作,即使本身真的有涉案,也有機會求取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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