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理財專家的朱立安被控涉向廣達電創辦人林百里妻何莎、已故作家鄭豐喜遺孀吳繼釗等人詐財3.7億元,去年遭起訴。高等法院今(6)日依《銀行法》,將她判處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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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同案被告黃彥中、鄭秀英皆依銀行法各判2年、1年4月,均緩刑。可上訴。

檢方調查,朱立安曾任香港鏵亞證券董事,2014年間認識何莎,藉機向何莎推銷AXIS境外基金,吹噓該基金收益穩定,投資標的是房地產租金,保本且不會有風險,3年屆滿即可全數贖回。為了取信於何莎,她曾帶何莎去辦公室參觀,致何女誤信朱女,於2014年、2016年共匯出人民幣、美金合約新台幣5000萬元。

此外,包括吳繼釗等多名政商名流,也遭類似手法詐騙,吳繼釗被騙走將近2000萬元。

北院認定,朱立安合計非法吸收的資金高達美金2190萬3000元、人民幣1110萬元,她更因而獲利美金1279萬1262元、人民幣880萬829元,嚴重妨害國內金融秩序及經濟安定,助長投機風氣,使投資人蒙受重大損失,重判朱女12年,案經上訴,高院審酌朱女已賠償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改判她10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