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在台灣推出450元的鰲龍蝦堡套餐引發討論,有人吃了過敏、有人喜歡,也有人沒那麼喜歡,但再怎麼嫌,該埋單的餐點費還是得付。不過,馬來西亞一家知名海鮮餐廳發生「吃霸王餐」事件,一家人吃了7500元龍蝦、龍虎斑等高價海鮮,卻嫌太貴,最後只付2700元閃人,餐廳公開當事一家人長相,等了6天沒等到他們回來補足欠款,最終決定報警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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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外媒報導,被吃霸王餐的是馬來西亞沙巴亞庇著名海鮮餐廳「Jesselton Point Seafood Restaurant」,老闆日前在臉書發文,指8月27日晚上9時許,一家人來餐廳用餐,點了龍蝦等多項高價海鮮,總計1102令吉(約新台幣7500元),但這家人認為太貴,而且全部的人身上只有不到500令吉現金,於是只支付400令吉(約新台幣2700元)就離開,讓餐廳損失4800元。

▲被吃霸王餐海鮮餐廳「Jesselton Point Seafood Restaurant」,在馬來西亞沙巴亞庇當地小有名氣。(圖/Jesselton Point Seafood Restaurant臉書)
▲被吃霸王餐海鮮餐廳「Jesselton Point Seafood Restaurant」,在馬來西亞沙巴亞庇當地小有名氣。(圖/Jesselton Point Seafood Restaurant臉書)
餐廳隨後發布監視器拍下的食客照片,希望網友幫忙尋人,要求他們盡快補足差額。但等了6天沒等到他們主動回來繳付餘額,餐廳9月2日決定報警,再次呼籲有關食客盡快現身解決問題。網友痛罵:「吃不起,還扮豪客,丟臉」、「簡直不要臉」,若認為餐廳食物太貴,可以向餐廳反映或投訴。

▲網友分享到知名海鮮餐廳用餐,結果整桌吃下來要價破4萬1。(圖/《爆怨公社》)
▲網友分享到知名海鮮餐廳用餐,結果整桌吃下來要價破4萬1。(圖/《爆怨公社》)
在台灣也屢有海鮮餐廳太貴爭議,一頓海鮮餐要價4.1萬元引發討論,被指坑殺觀光客,當地縣政府也緊急以公權力介入調查。消保官指業者應標示清楚價格外,也建議消費者用餐前要問清楚計價方式避免爭議。

若在台灣蓄意吃霸王餐,實務上有可能構成詐欺罪。 依《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