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錢給仲介,不如燒給好兄弟!」台灣移工聯盟等移工團體今(4)日至勞動部前抗議仲介剝削亂象,並控訴勞動部放任私人仲介壟斷移工就業市場,要求政府直接聘僱、廢除私人仲介制。勞動部回應,現行引進移工管道多元,鼓勵雇主直接聘僱,並擴大直聘適用對象,另外,若仲介公司有超收費用等違規情事,《就業服務法》最重處停業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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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移工聯盟指出,每個移工「來台」之前,得先支付一筆從8到20萬不等的巨額仲介費給母國仲介公司,而這筆錢有一大部分將流入台灣仲介口袋。此外,移工在台期間,台灣仲介還能每個月向移工「合法地」收取「服務費」。一個契約3年累積下來的「服務費」高達6萬元,但這段期間仲介卻未必有提供實質的「服務」。

台灣移工聯盟表示,去年疫情結束後,重新開放引進移工,仲介業者為了彌補疫情期間少賺的仲介費,從移工身上剝皮賺錢的手法推陳出新、變本加厲,買工費、辦件費、面試費、轉換費、訂金、尾款,各種違法收費巧立名目。如今,移工的就業市場違法收費氾濫,尤其是製造業移工幾乎到了「每個工作都要買工費」的地步。

台灣移工聯盟提到,政府自1992年制定《就業服務法》制度化移工引進,確立了由「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亦即仲介公司)引進、管理移工的制度,卻放任仲介這個行業「私有化」造成私人仲介壟斷整個移工就業市場;而承擔在台移工求職、轉換雇主重任的全台各地「就業服務站」,至今沒有任何雙語人員,無法答覆移工找工作的疑問,無法替移工介紹工作,30年來至今,「服務變管束」,完全沒有發揮任何實質「媒合功能」,呼籲勞動部「廢除私人仲介」、「強化公立就業服務」。

對此,勞動部回應,現行引進移工管道多元,雇主可依自身需求選擇辦理,包括勞動部成立德「直接聯合聘僱中心」透過專人專責方式提供引進服務,或委託私立仲介公司辦理引進移工手續及提供後續服務,引進方式仍宜回歸市場機制。

勞動部表示,鼓勵雇主直接聘僱、減少移工負擔為該部既定政策,為強化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機制,勞動部近年來已與來源國家達成協議,擴大直聘適用對象,例如印尼專案選工服務範圍納入機構看護工,該部將持續透過雙邊會議協調推動;另為鼓勵非營利組織從事就業服務業務,免除設立需資本額500萬元及300萬元保證金之限制規定,目前已有2家公益團體經該部核准設立「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公私協力為協助移工減低經濟負擔。

勞動部說,仲介公司倘有超收費用等違規情事,《就業服務法》已訂有相關管理及處罰規定,最重處停業1年,雇主及外國人如有具體事證,均得提供該部或地方政府查處。除蒐集事證外,該部亦主動出擊以不定期、不預告的方式隨機訪查雇主及外國人,瞭解仲介服務及收費情形,並透過多元管道向雇主、仲介及移工宣導相關法令規定,以保障勞雇雙方聘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