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新竹市議員楊玲宜日前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成功爭取東大路增設「夜間閃爆警示燈」,卻遭網紅Cheap猛批這是最爛的方式。楊玲宜昨(30)日改文反批高虹安市府始終不回應,因此只能以下下策的爆閃燈來屈就。對此,市府今(31)日舉出當初楊玲宜的公文反擊表示,是議員函文要求警局增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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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表示,該巷道路口近期並未接獲向市府交通處提出會勘或建議的需求;針對議員提及該地車禍頻傳一事,經向警察局調閱事故紀錄,該路口今年迄今並無事故紀錄;對於楊玲宜所說,「該路口屈就於下下策的爆閃燈」,市府則回應表示,這項設置實為楊玲宜主動發函警察局交通隊要求設置。

市府表示,東大路二段660巷路口現況業已畫設讓路線,並於東大路上畫設慢字提醒用路人,考量居民便利,東大路以黃虛線分隔,以利巷道進出,且畫設路口黃網線避免車輛堵塞路口;而針對路口新增「爆閃燈」一事,爾後市府會加強要求警察局交通隊,如接獲陳情欲增設交通輔助等設施,需會同交通處進行專業評估。

市府指出,民眾、里長或議員如有建議,交通處皆會積極辦理會勘,瞭解居民需求並以專業評估來改善交通,例如該路口附近之東大路二段742巷口,6月份交通處即配合該位議員會勘,經評估後亦第一時間畫設楔型標線及慢字等來提醒用路人,以提升用路安全,並非楊玲宜所指沒有實質作為。

市府發言人徐千晴說明,議員臉書發文稱成功爭取「爆閃燈」引發反彈,對網友失言後又改文甩鍋給市府,實在是最不良的示範。經市府內部查察,實情為該議員於8月2日發函警察局要求路口增設爆閃燈,並提出於8月4日辦理會勘,市府一切皆配合議員要求。

▲市府今日提出當初楊玲宜的發文表示,爆閃燈是議員函文要求警局增設。(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市府今日提出當初楊玲宜的發文表示,爆閃燈是議員函文要求警局增設。(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徐千晴並指出,今天市府尊重民代、配合議員要求增設「爆閃燈」,事後卻被說是下下策,如不配合辦理恐怕會被罵得更難聽,平時市府交通處、警察局同仁經常配合該位議員會勘,徐千晴回批楊玲宜表示,「失言後卻將自己的提案卸責給市府單位,實在讓人看不下去」。

市府表示,另有關Cheap網友所建議以工程降低車速或縮減車道,為目前中央與地方合作改善交通安全之指導原則,市府敬表認同,並積極朝此方向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