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上月發生在新北板橋,33公斤重的直立型窗型冷氣機因安裝不慎,從17樓高處墜下,砸死下方等公車的21歲政大女學生。新北地檢署前(29)天審議結果出爐,決定補償女大生家屬180萬元,卻被網友罵翻「念到政大只值180萬」。對此,律師林智群解釋賠償180萬元的原因,揭關鍵法條背後深意,喊話「罵之前,可不可以先把事情搞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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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表示,今年7月間黃姓女大生在新北市新埔捷運站遭冷氣砸死,法務部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新北地檢署29日下午開會審議,因女大生確係因犯罪行為而死亡,犯罪事實明確,全數出席委員決定補償新台幣180萬元。消息曝光後被網友罵翻,認為人命不該只值180萬元。

▲安裝冷氣不慎飛落砸死女大生的李姓師傅,案發後由警方帶回偵辦,新北市勞動檢查處經行政調查後依職安法開罰最高罰金30萬元。(圖 /翻攝畫面)
▲安裝冷氣不慎飛落砸死女大生的李姓師傅(中),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圖 /翻攝畫面)
對此,律師林智群解釋,《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是國家為了保護被害人,先補償給被害人家屬的金錢,而上限就是180萬,家屬之後還是可以找冷氣工人或廠商求償。

他指出,先前舊規定雖然全部項目加起來可以加到210萬,但如果被害人有領保險100萬的話,是要扣掉的,最後只能領110萬元,且家屬可以向冷氣廠商請求的金額,也要扣掉國家給的補償金數額。

林智群進一步說明,現在已改採「單筆定額制」,非「代位求償」性質,不管被害人有沒有保險,家屬一次就是可以拿180萬元,另外向冷氣廠商請求賠償時,也不用扣掉180萬元,「這樣清楚了嗎?罵之前,可不可以先把事情搞清楚啊?」
 

▲新北市勞檢處到大樓現場勘查,了解冷氣申請裝在內凹花台位置,並經管委會同意施工。(圖 /新北市勞動檢查處提供)
▲新北市勞檢處到大樓現場勘查,了解17樓冷氣申請裝在內凹花台位置,並經管委會同意施工。(圖 /新北市勞動檢查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