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組長張之明被控,涉嫌利用審查「前瞻」補助以及營建署標案之便,收受廠商賄賂7567萬餘元,昨遭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檢方今(29)日將案件移審,台北地院下午召開羈押庭,裁定張之明850萬交保、廠商陳登來350萬交保。
由於全案已移審法院,是否有必要繼續羈押張之明,法院下午召開強制處分庭。
張之明在法庭上否認犯罪,還稱「白手套」張騰龍的自白有諸多疑點,且張騰龍跟江姓廠商的證詞已具結,2人交保在外,他不會和2人接觸,他也已經辭職,不會再去營建署上班,不可能再去打點「下面的人」,主張他沒有串證可能,加上護照過期、沒有台胞證,沒有潛逃出境的可能。
張還一度哽咽稱,「我已經一無所有了」,財產都已經被查扣了。
北院裁定,張之明犯罪嫌疑重大,還否認檢方起訴事實及罪名,涉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重罪,尚待日後審理程序釐清事實,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張在中國大陸有投資,偵查也扣得現金,審酌犯罪所得未足額扣押在案,有部分金額流向不明,加上張知名的社會地位,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但沒有羈押必要,裁定85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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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之明在法庭上否認犯罪,還稱「白手套」張騰龍的自白有諸多疑點,且張騰龍跟江姓廠商的證詞已具結,2人交保在外,他不會和2人接觸,他也已經辭職,不會再去營建署上班,不可能再去打點「下面的人」,主張他沒有串證可能,加上護照過期、沒有台胞證,沒有潛逃出境的可能。
張還一度哽咽稱,「我已經一無所有了」,財產都已經被查扣了。
北院裁定,張之明犯罪嫌疑重大,還否認檢方起訴事實及罪名,涉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重罪,尚待日後審理程序釐清事實,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張在中國大陸有投資,偵查也扣得現金,審酌犯罪所得未足額扣押在案,有部分金額流向不明,加上張知名的社會地位,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但沒有羈押必要,裁定85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