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是總統蔡英文當初上台時的政策之一,自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結束後,今年已經是第6年。因《妨害司法公正罪》、《揭弊者保護法》、《棄保潛逃罪》等3個法案都是司法改革項目之一,以及司法警察利用科技偵查犯罪的法源依據《科技偵查法》皆遲遲沒有下文,對此,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政院正在討論中,會儘速送立法院審議。
司法院、行政院今(25)日聯合舉行「司法改革重點成效記者會」,由司法院長許宗力、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法務部長蔡清祥聯袂出席。
對於改革司法已經6年了,國人覺得有成效嗎?儘管司法院整理出台灣民意基金會、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以及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等國內外單位發布的調查報告,數字皆呈明顯上升趨勢,但即使官方數據漂亮,外界仍關心《妨害司法公正罪》、《揭弊者保護法》、《棄保潛逃罪》等3部法案,行政院到底何時要提送至立法院審議?
羅秉成說,《揭弊者保護法》在屆期不連續的情況下,各界還也意見,主要是原本公私部門都適用,但是對私部門而言,因國內中小企業非常多,是否有可行性?必須評估。後來,法務部有再提一個版本,就是把私部門合理限縮在「上市櫃」公司,畢竟在資本市場取得資本,影響力較大,如果是公開發行公司違反證交法相關規定就是重罪。
羅表示,除了列舉罪名作為揭弊者保護的範圍以外,適用對象在私部門部分仍認為需要放,只是在範圍部分需要調整,正在溝通中,其他條文都已經審竣,有機會儘速提送。
另外,《妨害司法公正罪》、《棄保遣逃罪》相關法條,羅指出,近期也在密集討論構成要件,因為有些法條大家還有待凝聚共識,特別是構成要件的明確化,比如大家認為「關說」不好,「司法關說」應該成罪,但這種罪名在其他國家不多見,如何讓司法構成要件明確化,正持續討論,希望能儘速提出。
而在科技不斷推陳出新下,AI、ChatGPT、Deepfake越來越成熟,已經有犯罪集團結合新科技施詐,既有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已不足以跟新科技結合犯罪抗衡。法務部2020年首度推出《科技偵查法》草案,竟引發侵害人權的疑慮,結果草案被退回法務部,時隔3年,目前該草案已更名為《科技偵查保障法》。法務部長蔡清祥證實,草案已送往行政院審議,也請各界再提供意見給法務部參考。
羅秉成說,該法案正試圖在如何有效的科技偵查又要人權保障間做平衡,該法案要放在什麼位置?採取什麼立法原則?比如:高度的法官保留原則?或是在哪些情況下對個人隱私侵害比較不嚴重,可以採取較寬鬆的做法?都還有待討論,法務部近期送行政院後,政院已經開始討論,期望儘速達成共識,看這個會期能不能有機會送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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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改革司法已經6年了,國人覺得有成效嗎?儘管司法院整理出台灣民意基金會、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以及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等國內外單位發布的調查報告,數字皆呈明顯上升趨勢,但即使官方數據漂亮,外界仍關心《妨害司法公正罪》、《揭弊者保護法》、《棄保潛逃罪》等3部法案,行政院到底何時要提送至立法院審議?
羅秉成說,《揭弊者保護法》在屆期不連續的情況下,各界還也意見,主要是原本公私部門都適用,但是對私部門而言,因國內中小企業非常多,是否有可行性?必須評估。後來,法務部有再提一個版本,就是把私部門合理限縮在「上市櫃」公司,畢竟在資本市場取得資本,影響力較大,如果是公開發行公司違反證交法相關規定就是重罪。
羅表示,除了列舉罪名作為揭弊者保護的範圍以外,適用對象在私部門部分仍認為需要放,只是在範圍部分需要調整,正在溝通中,其他條文都已經審竣,有機會儘速提送。
另外,《妨害司法公正罪》、《棄保遣逃罪》相關法條,羅指出,近期也在密集討論構成要件,因為有些法條大家還有待凝聚共識,特別是構成要件的明確化,比如大家認為「關說」不好,「司法關說」應該成罪,但這種罪名在其他國家不多見,如何讓司法構成要件明確化,正持續討論,希望能儘速提出。
而在科技不斷推陳出新下,AI、ChatGPT、Deepfake越來越成熟,已經有犯罪集團結合新科技施詐,既有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已不足以跟新科技結合犯罪抗衡。法務部2020年首度推出《科技偵查法》草案,竟引發侵害人權的疑慮,結果草案被退回法務部,時隔3年,目前該草案已更名為《科技偵查保障法》。法務部長蔡清祥證實,草案已送往行政院審議,也請各界再提供意見給法務部參考。
羅秉成說,該法案正試圖在如何有效的科技偵查又要人權保障間做平衡,該法案要放在什麼位置?採取什麼立法原則?比如:高度的法官保留原則?或是在哪些情況下對個人隱私侵害比較不嚴重,可以採取較寬鬆的做法?都還有待討論,法務部近期送行政院後,政院已經開始討論,期望儘速達成共識,看這個會期能不能有機會送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