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前發生大台北果菜市場「重寧海產號」販售疑似假羊肉案,檢方在拘提複訊後,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後完成裁定,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25)日也發布新聞稿表示,經查攤商提供的肉品供應商雖有提出羊肉原料來源資料,但依據檢舉人提供資料,涉及攙偽或假冒,已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依法下令攤商業者及肉品供應商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後續持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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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表示,昨日及前日會同地檢署再次前往稽查,現場攜回8件相關檢體檢驗動物性成分,因涉攙偽或假冒,已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之虞,衛生局下令命攤商「重寧海產號」及肉品供應商「南台國際企業社」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後續倘查證屬實,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8千萬元以下罰金。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提醒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從事不法行為,衛生局會定期與不定期執行稽查,同時鼓勵民眾或內部員工主動檢舉不法情事,一旦查有違法之事證,即依規定嚴懲重罰不肖廠商,如涉刑事責任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以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