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總牙科部少校主治醫師李宗益被病患檢舉,未經報准就在外兼差,並頂下台北市富錦診所,由妻子擔任負責人私自營業,涉詐領健保給付1千多萬元;檢調自2021年起共發動4波搜索約談,另查出上校主任陳元武7名三總醫師涉案。台北地院23日將李宗益判處6年6月,其於被告分別遭判2年至3年不等刑度。
檢方查出,李宗益等醫師涉勾結牙材廠商,把不能請款的品項灌進符合規定的項目中,2019至2021年協助廠商溢領268萬多元;其中,李宗益在外兼差,將診所牙材成本,用此種方式轉嫁三總,李為避免被發現兼差,頂下富錦診所後,取得原診所醫師的牌照私自看診,還找來三總同事劉紹賢冒名看診,詐領健保醫療費用1174萬元。
檢方指控,李宗益另在合聖、健哲2診所兼差,涉詐領健保30萬元;孔令瑜在飛悅北大、美莉亞聯合診所兼差,涉詐健保346萬多元;徐允中在梵谷診所兼差,涉詐得152萬多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年5月間已先將一波審結,聘僱醫師周韋廷和1名牙材廠商,以及5家診所9人認罪繳回犯罪所得,各判刑7月到2年不等徒刑,均緩刑2年到5年。
第二波宣判在23日,北院認為,李宗益是本案始作俑者不宜輕恕,但李、孔、徐、陳與莊5人雖為軍職牙醫,卻非辦理採購總務、會計專業人員,並非刑法定義的公務員,不能以《貪汙治罪條例》論處,改依詐欺取財、洗錢共152罪,合併判處李宗益6年6月、併科罰金20萬元。
孔令瑜判處3年,莊傳宗判處2年6月;陳、徐、劉等3名軍醫因認罪,均宣告緩刑,但須支付公庫2萬至6萬元不等。
4名牙材商與診所負責人及助理因認罪,各判處2年、緩刑3年至5年,須支付公庫5萬元到18萬元,另李宗益妻子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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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李宗益另在合聖、健哲2診所兼差,涉詐領健保30萬元;孔令瑜在飛悅北大、美莉亞聯合診所兼差,涉詐健保346萬多元;徐允中在梵谷診所兼差,涉詐得152萬多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年5月間已先將一波審結,聘僱醫師周韋廷和1名牙材廠商,以及5家診所9人認罪繳回犯罪所得,各判刑7月到2年不等徒刑,均緩刑2年到5年。
第二波宣判在23日,北院認為,李宗益是本案始作俑者不宜輕恕,但李、孔、徐、陳與莊5人雖為軍職牙醫,卻非辦理採購總務、會計專業人員,並非刑法定義的公務員,不能以《貪汙治罪條例》論處,改依詐欺取財、洗錢共152罪,合併判處李宗益6年6月、併科罰金20萬元。
孔令瑜判處3年,莊傳宗判處2年6月;陳、徐、劉等3名軍醫因認罪,均宣告緩刑,但須支付公庫2萬至6萬元不等。
4名牙材商與診所負責人及助理因認罪,各判處2年、緩刑3年至5年,須支付公庫5萬元到18萬元,另李宗益妻子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