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製片裴祥泉過世後,1億3500萬元遺產由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繼承,裴的妹妹裴祥麟訴請「確認遺囑無效」。一審判決遺囑無效,邱提上訴,高院廢棄原判決,駁回裴祥麟之訴,改判遺囑有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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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祥麟主張,哥哥2015年5月23日死亡,她與2名兄弟應繼承遺產,但辦理遺產稅申報時,發現邱瓈寬已以遺囑執行人身分辦過,這才發現哥哥在當年1月21日立有代筆遺囑,記載「‧‧‧公司的帳處理完了之後,剩下的分給楊胖百分之三十,阿寬百分之三十,漢星公司員工百分之二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就給那些需要照顧的人,美政、娟娟、賴副總、阿照、小鄒、大包,還有平日善款也不要漏。」

裴的3位弟妹質疑代筆遺囑效力,向地院提起確認遺囑無效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