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某銀行鄧姓行員爆出勾結詐騙集團,協助將人頭帳戶每日轉帳額度調高,方便詐團洗錢,桃園地檢署21日再從銀行帶回6人,其中5人分別以2至20萬元交保,另名鄧姓男子遭聲押,但法官諭知10萬元交保。今(22)日稍早鄧男火速交保後踏出地檢署,面對鏡頭不發一語,跑步急奔離去。
昨(21)日桃園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桃園市警局刑警大隊等單位偵辦詐欺集團,分持搜索票兵分多路搜索該銀行雙和、北蘆洲、江翠等分行帶回6人,偵訊後認為鄧姓男子涉嫌詐欺、洗錢,向法院聲請羈押。
桃園地院22日下午認為鄧男無羈押必要,裁定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稍早鄧男在家屬協助下,火速拿錢換取自由身,看見媒體上前提問,揮手拒訪,踏出地檢署大門後直接提起背包,奔跑離開現場。
桃園地檢署去年底偵辦某銀行成功分行朱姓女行員為詐欺集團吸收共組詐欺、洗錢等案,經檢調數月偵查蒐證對朱姓女行員、詐騙集團林姓主嫌等22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檢警查扣犯罪所得高達4,700餘萬元,其中朱女、林姓主嫌已遭聲押,檢方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檢調查,28歲的朱姓女行員,去年底被詐團吸收,為協助詐團將人頭帳戶每日轉帳額度調高,從50萬元調高至3,000萬元,方便林姓主嫌洗錢,檢警查出,朱女夥同詐騙集團造成上百名被害人損失金額逾3億3,000萬元。桃檢重大刑案專組主任檢察官葉益發、檢察官李佩宣指揮台北市警局刑大、基隆市警局刑大、桃園市警局、台中市警局、桃園市調處調查,從去年12月20日起,先後搜索該銀行成功分行、江翠分行與詐欺集團據點等地,拘提詐團林姓女主嫌等7人,複訊後向桃園地院聲押,其中2人裁定羈押禁見獲准。
桃檢查出,詐團以林姓主嫌為首,其組織多層且規模龐大,旗下成員分工成立「水房」(負責轉匯詐騙贓款)、「控房」(負責管理、控制金融帳戶所有人)、「車主」(自願配合詐欺集團管理、接受詐欺集團訓練、向銀行辦理綁定帳戶及調高轉帳額度之人),由被林女負責擔任虛擬貨幣操作員、最高管理人員在境內管理指揮組織成員,另由宋姓成員在境外負責指揮於國外電信機房,以架設假投資網站、LINE群組等方式詐騙台灣民眾,被害人眾多,受騙金額逾3億元。
桃檢主任檢察官葉益發、檢察官李佩宣昨天指揮桃園市調處等單位警察大隊等單位持搜索票,搜索該銀行雙和、北蘆洲、江翠分行等處,帶回6人,經檢察官偵訊後,認為某分行行員參與詐欺等犯行,22日以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該行員,另5人則分別以2至2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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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22日下午認為鄧男無羈押必要,裁定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稍早鄧男在家屬協助下,火速拿錢換取自由身,看見媒體上前提問,揮手拒訪,踏出地檢署大門後直接提起背包,奔跑離開現場。
桃園地檢署去年底偵辦某銀行成功分行朱姓女行員為詐欺集團吸收共組詐欺、洗錢等案,經檢調數月偵查蒐證對朱姓女行員、詐騙集團林姓主嫌等22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檢警查扣犯罪所得高達4,700餘萬元,其中朱女、林姓主嫌已遭聲押,檢方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檢調查,28歲的朱姓女行員,去年底被詐團吸收,為協助詐團將人頭帳戶每日轉帳額度調高,從50萬元調高至3,000萬元,方便林姓主嫌洗錢,檢警查出,朱女夥同詐騙集團造成上百名被害人損失金額逾3億3,000萬元。桃檢重大刑案專組主任檢察官葉益發、檢察官李佩宣指揮台北市警局刑大、基隆市警局刑大、桃園市警局、台中市警局、桃園市調處調查,從去年12月20日起,先後搜索該銀行成功分行、江翠分行與詐欺集團據點等地,拘提詐團林姓女主嫌等7人,複訊後向桃園地院聲押,其中2人裁定羈押禁見獲准。
桃檢查出,詐團以林姓主嫌為首,其組織多層且規模龐大,旗下成員分工成立「水房」(負責轉匯詐騙贓款)、「控房」(負責管理、控制金融帳戶所有人)、「車主」(自願配合詐欺集團管理、接受詐欺集團訓練、向銀行辦理綁定帳戶及調高轉帳額度之人),由被林女負責擔任虛擬貨幣操作員、最高管理人員在境內管理指揮組織成員,另由宋姓成員在境外負責指揮於國外電信機房,以架設假投資網站、LINE群組等方式詐騙台灣民眾,被害人眾多,受騙金額逾3億元。
桃檢主任檢察官葉益發、檢察官李佩宣昨天指揮桃園市調處等單位警察大隊等單位持搜索票,搜索該銀行雙和、北蘆洲、江翠分行等處,帶回6人,經檢察官偵訊後,認為某分行行員參與詐欺等犯行,22日以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該行員,另5人則分別以2至2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