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19)日發新聞稿指出,2019香港發生「反送中」運動後,香港地區居民申請移居來台「定居」者,屢遭依國安理由保留觀察或否准,疑有權責機關墊高國安聯合審查門檻及相關處置作為溝通不足的狀況,監察院要求陸委會、內政部、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檢討,以符政府「撐香港、撐港人」的援港政策。
監察院說,2019年香港地區發生「反送中」運動,港人激烈抗爭,隔年中國通過「港版國安法」,藉以強化對香港的管控,政府因應香港變局,依總統蔡英文指示,首先緊急研擬「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接著通過《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有關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申請來台者之處理準則及審查參考標準。
不過根據監委調查指出,《港澳條例》修法後, 外界質疑主管當局「一刀切」,只要港人在中國出生或有涉陸因素者,其等居留定居之申請案皆一概遭否准。此外,主管機關為因應香港局勢急遽變遷,本次修法作業過程不及2個月,致無法周延聽取各方意見並有效對外溝通,此亦係導致港人疑慮之重要原因。
另根據移民署有關香港居民申請來台居留定居統計數據顯示,以「投資移民」事由為港人申請居留、定居之重要管道,但實務上,相關主管機關指出港人「投資移民」狀況,有取得定居身分後旋即撤、減資或停業等疑涉「假投資、真移民」情事。
政府為解決港人以「投資移民」事由申請來台所衍生的非正常現況,由投審會要求投資人另填表承諾持續營運投資事業至少3年及增聘僱台籍員工每年至少2人,以供移民署後續核發居留或定居證時查核之參據。在「反送中」運動後,港人以「投資移民」事由申請來台居留、定居之人數大幅增加,因投審會要求「聘僱2國人滿3年」措施實施後,迭有申請人向投審會反映申請投資許可之審查時程過於冗長;又因港人「投資移民」狀況頻仍,移民署以保留觀察方式處理,致其等質疑相關審查準則不明,因而造成諸多民怨。
監委紀惠容、葉大華、施錦芳指出,有鑑於實務上經常發生少數不肖移民公司向港人收費因故無法辦妥,卻歸責主管機關審查準則不明甚至故意刁難,嚴重影響政府執法公信。移民署應持續優化移民仲介業務管理,或委託第三方進行評鑑,適時公布優良移民公司名單,據以獎優汰劣。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不過根據監委調查指出,《港澳條例》修法後, 外界質疑主管當局「一刀切」,只要港人在中國出生或有涉陸因素者,其等居留定居之申請案皆一概遭否准。此外,主管機關為因應香港局勢急遽變遷,本次修法作業過程不及2個月,致無法周延聽取各方意見並有效對外溝通,此亦係導致港人疑慮之重要原因。
另根據移民署有關香港居民申請來台居留定居統計數據顯示,以「投資移民」事由為港人申請居留、定居之重要管道,但實務上,相關主管機關指出港人「投資移民」狀況,有取得定居身分後旋即撤、減資或停業等疑涉「假投資、真移民」情事。
政府為解決港人以「投資移民」事由申請來台所衍生的非正常現況,由投審會要求投資人另填表承諾持續營運投資事業至少3年及增聘僱台籍員工每年至少2人,以供移民署後續核發居留或定居證時查核之參據。在「反送中」運動後,港人以「投資移民」事由申請來台居留、定居之人數大幅增加,因投審會要求「聘僱2國人滿3年」措施實施後,迭有申請人向投審會反映申請投資許可之審查時程過於冗長;又因港人「投資移民」狀況頻仍,移民署以保留觀察方式處理,致其等質疑相關審查準則不明,因而造成諸多民怨。
監委紀惠容、葉大華、施錦芳指出,有鑑於實務上經常發生少數不肖移民公司向港人收費因故無法辦妥,卻歸責主管機關審查準則不明甚至故意刁難,嚴重影響政府執法公信。移民署應持續優化移民仲介業務管理,或委託第三方進行評鑑,適時公布優良移民公司名單,據以獎優汰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