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表今(18)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將適用於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中選會表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登記之政黨可以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發表政見,以加深選民對不同政黨理念之認識。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民國113年1月13日投票,中選會表示,立法委員選舉競選活動期間自113年1月3日至1月12日止,將在此期間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舉辦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
中選會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8條第1項規定,賦予中選會辦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之依據,中選會爰依上開規定訂定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根據實施辦法,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登記之政黨應推薦該政黨登記之候選人1人為代表人,於競選活動期間參加中選會舉辦之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
中選會指出,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規劃採現場播出,政黨分配使用時間以60分鐘為原則,由各政黨依其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人數比例分配。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中選會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8條第1項規定,賦予中選會辦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之依據,中選會爰依上開規定訂定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根據實施辦法,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登記之政黨應推薦該政黨登記之候選人1人為代表人,於競選活動期間參加中選會舉辦之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
中選會指出,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規劃採現場播出,政黨分配使用時間以60分鐘為原則,由各政黨依其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人數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