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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顧協議」是家人經過討論,針對針對長期照顧方式、時間分工、花費分擔等事項作出的決定,以文件書寫紀錄、經被照顧者(或其監護人)與全體扶養義務家人簽署,內容一定要合法、明確、可行,以確保最完整的法律力,但相關認定仍以司法體系依照個案情況判定。
為什麼需要家庭照顧協議?
家總秘書長陳景寧表示,近半年來家庭照顧悲劇事件有增加趨勢,當家中有長照需求的家人時,其他家庭成員之間如何分工、有無取得家庭共識,甚至有無注意到照顧者瀕臨崩潰都是很重要的問題。
此次家總調查於 5 月進行,計有 137 位問卷填寫者是現任調解委員,其中 37 位(27.0%)表示曾經手家庭照顧相關調解事件、有 13 位(35.1%)表示在調解會議中運用過長照資源。
針對照顧爭議調解事件類型,以「被照顧者(例如長輩)財產或資產分配問題(27.3%)」最多,其次是「照顧費用分配不公(25.0%)」、「照顧方式看法不同(15.9%)」、「長輩或晚輩未盡扶養義務(15.9%)」。平均每案有 2.4 項爭議問題,超過一半是財務問題。
長照困境如何找出轉機?
當家中失能者的照顧出現困境,陳景寧指出,民眾可以依循先起草想要溝通、討論的事項,列出一份「家庭照顧協議」,但這並不是容易的事,因此家總也提供「家庭照顧協議線上指引工具」,比較適合「關係還好、有意願、有能力,但不知道怎麼談的長照家庭」。
家總的線上指引可幫助民眾系統性的逐一釐清可能照顧方案產生的費用,比如在家照顧、白天出門晚上回家、24 小時專人照顧等,並考量照顧者若離職造成的經濟損失,再討論生活開銷、醫藥費、房租等日常開銷,並釐清可用金源,最後統整可以協助負擔費用的家庭成員,最後擬定協議、產生家庭會議議程。
家庭會議怎麼開?
完成家庭照顧協議擬定後,民眾可以開始嘗試舉行家庭會議,但是前務必準備充足的資料,並找到最適合的主持人來引導會議,且「每次會議最長 90 分鐘」、「會議次數至多 3 次」,且內容只談具體計畫、不談新仇舊恨,且要秉持「不插嘴」、「不翻舊帳」、「不強求公平」的「三不」原則。
對於不知道如何開口談的家庭,陳景寧表示,可以透過家庭照顧者關懷專線(0800-507-272)尋求社工協助,家總、法扶基金會及全國家庭照顧者支持據點合作,利用法扶的電話法律諮詢服務,也會有律師、社工協助召開線上家庭會議。
陳景寧指出,經過家庭會議後,至少希望能達到 5 個溝通目標,包括「訂定書面協議」、「成立 LINE 群組」、「指定一位家人作為群組管理人」、「定期回報狀況與收支紀錄」、「家人間持續溝通」,若能達到這幾個目標,通常照顧情況就會逐漸改善。
有法律問題怎麼辦?
法扶基金會執行長周漢威表示,目前能協助家庭的法條是社會救助法,但需要經濟貧困到一定資格,夾心層家庭雖不算太貧困,但面對長照議題仍相當辛苦,長照 2.0 制度希望健康逐漸惡化的被照顧者能有一定生活品質、照顧者也能不用離職、家庭不失衡。
雖可以通過擬定家庭協議來尋求破局機會,但周漢威說,絕大多數提供照顧的當事人還是認為照顧是自己的責任、是家內應盡的本分,為了讓有疑問、希望有喘息的當事人可以有快速方法聯繫、法扶會提供電話法律諮詢,全台也有 13 縣市、22 處家照據點,提供視訊法律諮詢服務。
家人沒有失能也能討論嗎?
對於家有需要照顧、但尚未達到失能程度的民眾,陳景寧說,目前家總提供的家庭照顧協議線上指引工具,是針對需要照顧符合長照 2.0 情況的照顧者設計,但如果家中的被照顧者尚未達到相關條件,還是可以依照「擬定家庭照顧協議」、「諮詢家庭照顧者關懷專線」、「召開家庭會議」的步驟展開討論。
文/林志怡 圖/孫沛群
參考資料:家庭照顧協議線上指引工具
本文授權轉載自《Heho健康》,原文為: 照顧者自救指南!獨自承擔快崩潰,討論先從「家庭照顧協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