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慧成為許多內容產業的好幫手,同時也為新聞媒體業帶來新的一陣風暴,尤其在結合深偽技術後製造「幾可亂真」新聞的能力愈來愈具說服力,同時抓取現有內容訓練語言模型的爭議也在諸多領域引發爭議。美媒對此也採取不同態度,《美聯社》上月宣布將與ChatGPT開發商合作,而《紐約時報》則在15日更新了服務條款,明文禁止將該平台文字、影像、語音等內容用於AI訓練與開發。
美國新聞媒體巨擘如何面對生成式AI跟人工智慧訓練引發各界高度關注,根據日媒《共同社》和美媒《廣告周刊》(Adweek)報導,目前《美聯社》和《紐約時報》分別採取了「合作」與「對抗」的兩種態度,其中前者在上月宣佈制定收費模式,將與聊天機器人「ChatGPT」的開發商OpenAI合作,提供過去的報導用於數據學習,也正在考慮採用AI輔助新聞寫作;後者則接連兩次變更服務條款,先是禁止網路爬蟲將紐時內容用於訓練大型語言模型(Large language model,LLM)等領域的人工智慧(AI)系統,昨(15)又明文規定在沒有事先取得紐時書面同意前,旗下所有內容(包含文章、圖像、影音、網站設計、LOGO意象等)皆禁止運用在連同人工智慧學習在內的所有軟體開發上。
就法律層面來看,紐時明確指出如果違反服務條款,將面臨紐時提出的刑事或民事法律訴訟,同時強調先前就已經調整過禁止將其智慧財產權用於AI開發,「這次修改條款只是讓禁止事項更明確」;高銳律師事務所(Gunderson Dettmer)合夥人賈德納(Katie Gardner)也表示,多數新聞產業的服務條款都有「限制數據抓取」的樣板式規定與條列,但明確載明禁止「用於訓練人工智慧」則是相當新鮮。
儘管如此對於「如何合作」美國媒體巨擘們有不同作法,但包含法新社、歐新社、全國新聞攝影師協會、新聞媒體聯盟、美聯社、作家協會、Getty Images等大型國際新聞媒體企業與組織都曾在先前參與公開信聯署,強調科技企業在訓練生成式AI時,在「沒有考慮原作者、不向原作者支付報酬、且不註明原創者姓名」的情況下使用了他們內容。
公開信中指責這些科技企業的做法「除了違反版權法外,更會減少媒體多樣性,削弱公司向新聞媒體的投資,進而減少公眾獲得高品質和可信賴資訊的機會」,呼籲保護媒體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制定內容保護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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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律層面來看,紐時明確指出如果違反服務條款,將面臨紐時提出的刑事或民事法律訴訟,同時強調先前就已經調整過禁止將其智慧財產權用於AI開發,「這次修改條款只是讓禁止事項更明確」;高銳律師事務所(Gunderson Dettmer)合夥人賈德納(Katie Gardner)也表示,多數新聞產業的服務條款都有「限制數據抓取」的樣板式規定與條列,但明確載明禁止「用於訓練人工智慧」則是相當新鮮。
儘管如此對於「如何合作」美國媒體巨擘們有不同作法,但包含法新社、歐新社、全國新聞攝影師協會、新聞媒體聯盟、美聯社、作家協會、Getty Images等大型國際新聞媒體企業與組織都曾在先前參與公開信聯署,強調科技企業在訓練生成式AI時,在「沒有考慮原作者、不向原作者支付報酬、且不註明原創者姓名」的情況下使用了他們內容。
公開信中指責這些科技企業的做法「除了違反版權法外,更會減少媒體多樣性,削弱公司向新聞媒體的投資,進而減少公眾獲得高品質和可信賴資訊的機會」,呼籲保護媒體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制定內容保護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