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李正皓拿著郭董在他背上寫字的手板,在節目上大聲喊冤:「高虹安貪污案,幹嘛要把我裸照拿出來講?網路上還在討論我的內褲是什麼牌子的?」這段雖然很爆笑,卻點出了一個大哉問:高虹安這個案子到底有沒有問題?
柯文哲、郭台銘、朱立倫、侯友宜紛紛跳出來為高護航,相信她的「清廉正直」。那是在說,你們相信,浮報薪資及加班費搞來46萬供自己使用不叫貪污?立委身家上千萬,月薪及資助近30萬、每月還本有近8萬辦公費,這麼多錢還不夠花,非得要助理幫忙把公家的錢弄出來,貪那點小便宜,這樣才叫聰明?才叫過癮?這是在說,你們覺得,反正錢是公家的,不用白不用,不擇手段弄來給自己用,那就不叫貪污?難道你們認為,只要錢不是直接進自己口袋,我的薪水及外部收入全是我自己的,我的吃喝拉撒睡全要用公家錢頂掉,這是當官的所應該做的事?手下助理芸芸眾生,領三、四萬薪水,還要自己付房租、水電、交通費,自己花自己錢去吃飯、洗頭、買化妝品。但你們可以叫他們幫你違法,叫他們回捐薪資和加班費當公積金,而公積金可以用於立委私人事務?你們到底把手下人當成什麼?是協力工作的團隊成員?還是拿來割的韭菜?是一輩子工作只為養活你們的農奴?還是一群待宰的牲畜?
你們的核心價值是什麼?價值底線在那裡?這案子還是國民黨議員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揭發的,結果國民黨頭頭們卻選擇相信高虹安的清白?所以,你們相信的到底是清廉公正?還是勝者為王?你們挺這種慣老闆,是在告訴年輕人,你們在公家帳上的錢不是你們的錢,那是我賞你們的錢?是在告訴後輩,用盡心機把公家的錢報出來,變成自己可用的錢,才叫聰明,才會成功,那是你們以後上位的成功典範?只要你成功了,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只要你佔住了一個高位,所有頭頭都會來挺你,即使違法亂紀,貪點小財也沒關係?犯了錯也不能認,抵死不認最後就有翻盤的機會?你們到底在向社會大眾和年輕人傳遞什麼樣的價值觀?
高的案子走到現在,至少突顯了幾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所有進入公務部門,包括立法院等民意機關的人,都會被告誡:不是「公款公用」就會沒事,而是要「公款法用」。所以立院老助理們去年一看到這案子,就直呼一定會出事。就像蔣經國那個段子講的,買醬油的錢不能拿去買鹽買醋,何況拿去買雙眼皮貼?虛報薪資,浮報帳目,此行為便已違法。這個律令是否還是對待公家帳目的準繩?請問郭董,鴻海內部允許這種浮報薪資和加班費的行為嗎?請問侯爺、柯P、與朱主席,你們統治過的市政府內,這麼報帳不違法嗎?你們所屬的政黨內,各級單位都可以搞這種小金庫或公積金的嗎?這種把公家的錢,變成一小群人共有的錢,能叫作「清廉」嗎?你們到底是麼定義「清廉」這兩個字的?
其次,就社會觀感而言,大哥該有大哥的樣子,「財散人聚,財聚人散」,有錢時丟筆錢讓大夥兒好辦事,好生活,便是大哥的樣子。大家跟著你幹,起碼「你吃肉,我喝湯」,老闆賺了大錢,分點給下面人,也是應該的。大家幫你工作,頂成了首富,你卻不但壓低薪資,湯裡連點肉末都不給留,還要叫底下人冒著風險去偷夾公家的肉,放進自己碗裡,再夾出來給你用,這說得過去嗎?為什麼高的助理們紛紛轉作污點證人?苛政猛於虎,大家忍很久了,不是嗎?
再次,藍營這幾位頭頭,成天在打貧富差距,訴求年輕人生活困苦。高的案子一出來,大家全看懂了。年輕人困苦的根源,不就是你們這些吃乾抹淨的慣老闆們害的?你們不想方設法提高你家助理的收入也就算了,還要他們幫你遊走法律邊緣,幫老闆頂掉她本該自己花的錢?老闆的薪資收入是老闆的,公家律定該發給員工的錢也是老闆的,「捐」這個字雖然不違法,但用在這裡卻是句髒話。你們力挺這種「肥老闆,瘦員工」的行為,還好意思吵什麼貧富差距?多少貧富差距就是你們這些慣老闆製造的?縮短貧富差距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老闆們的手頭鬆點,多發點薪水給員工,至少把法律上該給員工的錢,全都用在員工身上,這樣很困難嗎?
最後,最根本的問題,你們去聲援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貪污嫌犯,聲稱這是「政治辦案」,就不算是「干預司法」嗎?你們的核心價值到底是什麼?道德底線是什麼?假如你們當選,以後你們所統治政府體系和公務員們,也可以把公款套現出來,捐成公積金,再拿去洗頭嗎?公家機關是可以這樣用錢的嗎?你們在挺一個什麼樣的示範?在宣揚一種什麼樣的價值?為了選舉,為了政治上的合縱連橫,真的可以把什麼價值原則,都當成個屁嗎?
哲學概論上有個段子是這麼說的:法律與道德的差別在那裡?法律上沒有規定你要去做,但社會大眾覺得你該去做的事,你去做了,便叫「有道德」。反之,法律上沒有規定你不能去做,但社會大眾覺得你不該去做的事,你不去做,也叫「符合道德」。所以,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線,真正的「價值」表現在法律範圍之外,那是一種自我要求,自我節制,那才能得到眾人的讚賞。反之,遊走法律邊緣,鑽法律漏洞,違反眾人的期待與標準,那就只會得到眾人的唾棄。
高的案子已進入司法程序,那就靜待法院判決,旁人的聲援也無法撼動。但這些要選總統的人,為了選票考量冒然跳出來聲援高虹安,無異於把自己歸到與高同類。至少讓自己看起來是支持這種慣老闆,吞公款,捐薪資行為的,無意中展現了自己的價值底線,是多麼的低?在權力與選票前面,是多麼的不堪一擊?讓人看穿了你們,就是一群沒有核心價值,沒有道德底線,失根的政客而已。如此,既不能救危圖存,也不能感動群眾,還把自己的名聲與道德標準給賠了進去,這樣值得嗎?這事很值得精算師們好好計算一下。
●作者:吳崑玉/專欄作家、前親民黨文宣部副主任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 opinion@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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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的核心價值是什麼?價值底線在那裡?這案子還是國民黨議員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揭發的,結果國民黨頭頭們卻選擇相信高虹安的清白?所以,你們相信的到底是清廉公正?還是勝者為王?你們挺這種慣老闆,是在告訴年輕人,你們在公家帳上的錢不是你們的錢,那是我賞你們的錢?是在告訴後輩,用盡心機把公家的錢報出來,變成自己可用的錢,才叫聰明,才會成功,那是你們以後上位的成功典範?只要你成功了,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只要你佔住了一個高位,所有頭頭都會來挺你,即使違法亂紀,貪點小財也沒關係?犯了錯也不能認,抵死不認最後就有翻盤的機會?你們到底在向社會大眾和年輕人傳遞什麼樣的價值觀?
高的案子走到現在,至少突顯了幾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所有進入公務部門,包括立法院等民意機關的人,都會被告誡:不是「公款公用」就會沒事,而是要「公款法用」。所以立院老助理們去年一看到這案子,就直呼一定會出事。就像蔣經國那個段子講的,買醬油的錢不能拿去買鹽買醋,何況拿去買雙眼皮貼?虛報薪資,浮報帳目,此行為便已違法。這個律令是否還是對待公家帳目的準繩?請問郭董,鴻海內部允許這種浮報薪資和加班費的行為嗎?請問侯爺、柯P、與朱主席,你們統治過的市政府內,這麼報帳不違法嗎?你們所屬的政黨內,各級單位都可以搞這種小金庫或公積金的嗎?這種把公家的錢,變成一小群人共有的錢,能叫作「清廉」嗎?你們到底是麼定義「清廉」這兩個字的?
其次,就社會觀感而言,大哥該有大哥的樣子,「財散人聚,財聚人散」,有錢時丟筆錢讓大夥兒好辦事,好生活,便是大哥的樣子。大家跟著你幹,起碼「你吃肉,我喝湯」,老闆賺了大錢,分點給下面人,也是應該的。大家幫你工作,頂成了首富,你卻不但壓低薪資,湯裡連點肉末都不給留,還要叫底下人冒著風險去偷夾公家的肉,放進自己碗裡,再夾出來給你用,這說得過去嗎?為什麼高的助理們紛紛轉作污點證人?苛政猛於虎,大家忍很久了,不是嗎?
再次,藍營這幾位頭頭,成天在打貧富差距,訴求年輕人生活困苦。高的案子一出來,大家全看懂了。年輕人困苦的根源,不就是你們這些吃乾抹淨的慣老闆們害的?你們不想方設法提高你家助理的收入也就算了,還要他們幫你遊走法律邊緣,幫老闆頂掉她本該自己花的錢?老闆的薪資收入是老闆的,公家律定該發給員工的錢也是老闆的,「捐」這個字雖然不違法,但用在這裡卻是句髒話。你們力挺這種「肥老闆,瘦員工」的行為,還好意思吵什麼貧富差距?多少貧富差距就是你們這些慣老闆製造的?縮短貧富差距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老闆們的手頭鬆點,多發點薪水給員工,至少把法律上該給員工的錢,全都用在員工身上,這樣很困難嗎?
最後,最根本的問題,你們去聲援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貪污嫌犯,聲稱這是「政治辦案」,就不算是「干預司法」嗎?你們的核心價值到底是什麼?道德底線是什麼?假如你們當選,以後你們所統治政府體系和公務員們,也可以把公款套現出來,捐成公積金,再拿去洗頭嗎?公家機關是可以這樣用錢的嗎?你們在挺一個什麼樣的示範?在宣揚一種什麼樣的價值?為了選舉,為了政治上的合縱連橫,真的可以把什麼價值原則,都當成個屁嗎?
哲學概論上有個段子是這麼說的:法律與道德的差別在那裡?法律上沒有規定你要去做,但社會大眾覺得你該去做的事,你去做了,便叫「有道德」。反之,法律上沒有規定你不能去做,但社會大眾覺得你不該去做的事,你不去做,也叫「符合道德」。所以,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線,真正的「價值」表現在法律範圍之外,那是一種自我要求,自我節制,那才能得到眾人的讚賞。反之,遊走法律邊緣,鑽法律漏洞,違反眾人的期待與標準,那就只會得到眾人的唾棄。
高的案子已進入司法程序,那就靜待法院判決,旁人的聲援也無法撼動。但這些要選總統的人,為了選票考量冒然跳出來聲援高虹安,無異於把自己歸到與高同類。至少讓自己看起來是支持這種慣老闆,吞公款,捐薪資行為的,無意中展現了自己的價值底線,是多麼的低?在權力與選票前面,是多麼的不堪一擊?讓人看穿了你們,就是一群沒有核心價值,沒有道德底線,失根的政客而已。如此,既不能救危圖存,也不能感動群眾,還把自己的名聲與道德標準給賠了進去,這樣值得嗎?這事很值得精算師們好好計算一下。
●作者:吳崑玉/專欄作家、前親民黨文宣部副主任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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